陳嘉信提早退休︱司法機構:依例可獲退休金福利 惟按服務年期比例扣減

更新時間:18:12 2026-07-28 HKT
發佈時間:18:12 2026-07-28 HKT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嘉信因涉多次司法抄襲事件,被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要求提早6年退休,其退休金問題備受社會關注。司法機構回覆《星島頭條》查詢表示,根據條例,提早退休可獲退休金福利,而退休金會按其服務年期計算。由於陳嘉信提早退休,他的服務年期會比他於70歲退休減少,其退休金金額也會按比例減少。

陳嘉信原定70歲退休

司法機構指,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嘉信原本根據《司法人員(延展退休年齡)(修訂)條例》的規定,選擇了延展退休年齡至70歲。陳嘉信今天依照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要求,按《退休金利益(司法人員)條例I》(第401章) 第12A條《酌情提早退休》的規定,申請提早退休,並獲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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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尊重張舉能決定 維護公眾對法官信心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表示,尊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採取適當的措施,去維護公眾對法官獨立及專業履行職責的信心。他指明白社會對於法官及其專業水平抱有高度的期望,而司法機構是獨立運作及管理,有信心各級法院的法官及司法人員會恪守其司法誓言,以勤勉、獨立和專業的態度去履行他們的司法職責。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在電台節目指,陳嘉信原有的福利按合約應予保留,考慮到他已服務司法界多年,今次事件在其聲譽上造成很大影響,已經是很大的懲罰,希望「大家手下留情,畀個機會佢啦」,不要再狙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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