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政府承認監管制度存五大弱點 惟將政府視為火災始作俑者不公允
發佈時間:18:23 2026-07-16 HKT
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聽證會步入尾聲。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發表結案陳詞,多次強調大火的「直接責任」在於承建商及專業人士等私營承辦商的違法及違規行為。他指出,政府在事件中僅負有「監管責任」,呼籲社會各界及傳媒不應將系統職能上的弱點,與火災的直接成因混為一談,直言將政府視為「始作俑者」有欠公允。
指龐大工程利益達3.36億誘發合謀
孫靖乾指出,是次宏福苑維修工程造價高達3.36億元,龐大的潛在利益令違規的經濟誘因遠高於處罰後果。他明言,原本在制度下應互相監督的檢驗人員與承建商最終合謀欺詐,非但不盡責更淪為共謀者。
承認制度五大弱點 不足以偵測蓄意隱瞞
他指,政府坦承現行制度存在五項系統性問題,包括:一)制度設計過度依賴專業人士的操守及能力;二)以統計抽樣為基礎的審核機制不足以偵測蓄意隱瞞;三)相關程序指引有改善空間;四)跨部門溝通機制存在弱點;五)以及硬件和科技滯後。政府指出,面對有組織及蓄意欺騙,現有工具未足以杜絕和偵測相關違法及濫用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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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在這種蓄意合謀及有組織欺騙的極端情況下,現行依賴專業人士的監管制度確實暴露出「弱點」,導致違法行為未被及時發現。但他重申,制度設計是基於風險與資源的平衡,並建立在「專業人士具備操守」的合理前提下;政府制定政策時,無理由假設持牌者會蓄意違法。他亦強調,目前沒有足夠證據顯示政府人員曾與檢驗人員或承建商合謀。
將火災責任完全歸咎於政府有欠公允
對於社會焦點集中於政府部門,孫靖乾表示,主要涉事方(如宏業等)選擇保持沉默並缺席聆訊,反觀政府部門則全力配合,兩者的強烈對比已能說明問題。孫強調政府並非推卸監管責任,而是希望委員會與社會各界不應將事件的直接責任與系統職能上的弱點混為一談。他又指,有傳媒報道將火災責任完全歸咎於政府,將系統執行上的弱點視為火災直接成因,不符事實且有欠公允。
他強調,政府事後推行改善措施,並不代表原先的制度存在「失當」,對於委員會法律團隊就政府部門分工、法律條文演繹等提出的意見,政府將會認真審視。政府目前正「爭分奪秒」推進優化工作,強調「能做到的盡快去做」,不會等待委員會發表最終報告才作行動。

政府稱火災極大可能屬意外 歸納五大傷亡關鍵
就火災的直接成因,孫靖乾表示事件極可能屬意外,起火源頭疑為未熄滅的香煙,點燃了宏昌閣 104 及 105 室外平台上的可燃物料,火勢其後在受大廈內角環境產生的「煙囪效應」驅動下急速垂直蔓延。若當初工程有使用阻燃物料,初期火勢或可自行熄滅。
他總結了導致是次大火造成重大傷亡的五個關鍵因素:一)火勢蔓延極快:導致居民逃生時間極短;二)燃燒物塌下:跌落的殘骸堵塞了逃生出口;三)消防設備失效:火警警報系統全數未能運作;四)發泡膠板阻礙:遮蔽了居民視線並嚴重延誤逃生反應;五)防護通道失效:走火樓梯的逃生通道因「生口」而失去應有的防護功能。
此外,孫靖乾補充,在宏福苑大火前,本港於2023年海員俱樂部及 2025 年(華懋大廈)亦曾發生涉及棚架的高層建築物大火。當時屋宇署及獨立審查組(ICU)已向包括宏福苑在內的多個項目發出信函,明文要求建築專業人士必須確保棚網的阻燃性能符合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