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內地媽懷孕34周闖關來港讀碩士 小紅書分享生仔攻略:BB出生即享永居 陸偉雄:或涉虛假陳述
發佈時間:12:56 2026-06-06 HKT
【雙非/香港永久性居民/香港居留權/內地生】近年,透過各項人才或進修計劃來港獲取身份的途徑備受內地網絡關注,其中「赴港修讀碩士」更被部分人視為取得香港永久居留權的「最低成本」捷徑。隨着社交平台如小紅書上湧現各種「來港生仔攻略」,有小紅書用戶發文,指自己決定去香港生嬰孩已籌劃良久,發現最其他人才計劃並不合適,認為來港讀碩士產子的方法最為便宜,取得讀書簽證後便立刻來港待產,更稱赴港時已懷孕34周。
42歲內地媽申請來港讀書前已懷孕 公院生產僅花550元
一名來港讀碩士生子的內地媽媽自稱42歲,來港讀書前已是兩孩之母。她在小紅書多次發出帖文,分享自己來港讀碩士為新生嬰孩取得永居權的方法。她比較其他人才計劃等,認為來港讀碩士成本最低,只須約35萬人民幣,當中已包含學費及生活費,畢業後更享2年的IANG簽證,直言「簡直不要太香」。在打算申請來香港讀碩士前她已發現懷孕,當得悉在港讀書時誕下嬰孩,孩子便立刻享有永居權,「這個誘惑真的太大」,她便隨即聯絡中介,7月趕上尾班車,在懷孕34周、「肚子很顯」時闖關成功,並在香港公立醫院剖腹分娩,5天4晚花費550元港幣。在取得嬰孩的出生紙、回鄉證等身份文件後,便立刻趕回內地。
該媽媽除發帖分享生子經過及當中的心路歷程外,亦不時發布來港生仔攻略,包括「學生簽懷孕入境風險提示」、「港碩懷孕以後該怎麼辦」等。除該帖文教來港讀碩士生孩子的帖文外,亦有不少攻略教已懷孕內地媽媽如何過關。
陸偉雄:若以讀書為藉口產子 或涉虛假陳述
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星島頭條》電話訪問時指出,這類案件的關鍵在於當事人來港的「真正目的」。若證實是以讀書為藉口欺騙入境處以達成產子目的,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然而,無論父母最終是否被定罪,根據《基本法》規定,在港出生的嬰兒仍可享有香港永久居留權。
陸偉雄表示,如果當事人的真正目的是來港讀書,在留學期間巧合懷孕並順便生子,這無阻讀書原來的目的,因此並未觸犯法例,因為「法律不是不准人生小孩或懷孕」。相反,若當事人根本的目的是來港生小孩,卻向入境事務處加以包裝、訛稱或作虛假陳述,假裝來香港讀書,這便屬於違法行為。
他又稱,無論父母當初有沒有資格來港,或者是否使用了非法手段,只要小朋友在香港正式出生的事實成立,便受法例保障。根據《基本法》第24條規定,只要在香港出生,原則上就享有香港永久居留權。
勞福局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 未發現有「以來港發展為名產子為實」情況
翻查資料,選委界立法會議員李浩然去年10月就據稱有人透過人才入境計劃來港產子後便離開的相關議題向勞福局作書面質詢。勞福局回覆指,任何人向入境處作出虛假申述或申報失實資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及監禁14年。入境處設有嚴謹有效的機制,就人才入境計劃的每宗申請進行嚴格審批,以確保只有符合獲批資格及相關入境政策的人士才獲准在港居留。申請獲批的都是香港希望吸納、具競爭力的人才。據局方觀察,仍未獲聘的人才都有興趣在港長遠發展,並未發現有人所謂「以來港發展為名,產子為實」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