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焯鴻網上批評勞審處法官「垃圾」 認兩項藐視法庭罪 判囚1個月需付逾26萬元訟費

更新時間:09:52 2026-04-02 HKT
發佈時間:09:52 2026-04-02 HKT

「口罩商人」、中科興業董事總經理潘焯鴻於2024年在其YouTube影片中,批評處理勞資審裁處法官為「最底層」及「垃圾」,又違反承諾在Facebook披露該勞審案件的部分謄本。潘焯鴻早前承認刑事及民事藐視法庭共兩罪,法官歐陽桂如今斥潘焯鴻三度違反承諾,濫用庭審紀錄,又濫用龐大社交平台影響力散播侮辱言論,侮辱及攻擊司法人員,「醜化法庭」,行為具蓄意性,並非無心之失,遂判潘焯鴻監禁1個月,下令潘焯鴻需向律政司付逾26.2萬元訟費。

違承諾網上公開勞審謄本並辱罵法官「垃圾」

高等法院法官歐陽桂如指,潘焯鴻前助手潘麒智(又名潘小文)2021年8月於勞資審裁處提出的追討欠薪訴訟,勞審於2022年12月裁定潘麒智勝訴,潘焯鴻不服並提上訴,又向勞審申請庭審謄本紀錄,當時簽署承諾不得公開或轉載文件。惟潘焯鴻其後卻在Facebook及YouTube公開部分紀錄,上載庭審紀錄部分截圖,並以粗言辱罵勞審處法官,如稱處理案件的法官為「垃圾」。

潘焯鴻的Facebook兩則帖文共獲816個讚好及201個評論,他另在YouTube片段中上載兩段影片,當中提及「勞審咁嗰啲咁嘅咩官呀?喂,跌到最底層嗰啲,即係全部垃X圾啦直頭,直頭嗰個呀直頭垃圾嚟㗎。我直頭講個官係垃圾,個垃圾,X你… 你判到咁?」。潘焯鴻更在影片中朗讀庭審紀錄,邀請觀眾前往其Facebook專頁查閱庭審紀錄謄本。

潘麒智在庭外指,對潘焯鴻被判囚一事,感到開心及高興。葉偉豪攝
潘麒智在庭外指,對潘焯鴻被判囚一事,感到開心及高興。葉偉豪攝

截至2024年10月,潘焯鴻的YouTube頻道已有多達77,600名訂閱者,共上載1,771段影片,累計觀看次數達2033萬次,其Facebook專頁約有53,000名「粉絲」。其中一段影片直至2024年8月20日仍可公開瀏覽,該影片被觀看 38,001次,並獲得約2,000個「讚好」及311個評論。

潘曾稱因勞審敗訴及公司清盤感沮喪及壓力下影響判斷力

法官歐陽桂如斥,潘焯鴻的言論並非單純批評法庭判決,而是侮辱及攻擊司法人員,屬於「醜化法庭」(scandalizing the court)的行為,足以削弱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而潘焯鴻明知而故意違反違反承諾公開庭審紀錄,文件並非用於相關訴訟或上訴許可申請,他更邀請公眾瀏覽其社交平台以查閱有關文件,此舉等同違反法庭命令,構成民事藐視法庭罪。

潘焯鴻於2025年6月向法庭提交誓章,表示他已深感悔意,解釋他對敗訴結果極度失望及沮喪,而其公司清盤令他產生重大財務及情感壓力。潘焯鴻指在當時陷於痛苦之中,才致使他在作出涉事行為時蒙蔽了其判斷力。潘焯鴻指他在疲憊及挫敗的一刻衝動發布涉案帖文及影片,並非旨在削弱勞資審裁處或司法人員的權威或廉正性,只是在表達個人失望,而他公開庭審紀錄是想邀請公眾提供意見,誤以為其行為是在尋求更廣泛的公義。

潘焯鴻被控藐視法庭後,已將涉案影片從 YouTube 頻道移除,並停止相關言論。他於2026年3月31日在其 Facebook 專頁及 YouTube 頻道發表聲明,向法庭及司法人員道歉,並對其不當言論及行為表示遺憾。

蓄意藐視法庭 利用社交平台影響力散播侮辱言論罪加一等

法官指潘焯鴻是故意藐視法庭,並非偶然或無心之失,另強調藐視法庭屬嚴重罪行,刑罰範圍由罰款至監禁不等,目的在於維護司法公正及尊嚴,並達致懲罰及阻嚇作用。刑事藐視涉及干擾司法公正,一般須判處監禁;民事藐視則須彰顯法庭命令必須遵守,蓄意及重覆違反法庭命令者亦可判監。

法庭認為潘焯鴻利用其龐大社交平台影響力散播侮辱言論,屬嚴重加重因素,即使他事後移除影片,已表示悔意及公開道歉,但法庭仍須判處監禁以阻嚇。而潘焯鴻在社交平台發表侮辱勞資審裁處法官的言論,以及違反不公開庭審謄本紀錄的承諾,分別構成刑事及民事藐視法庭兩罪,最終裁定刑事藐視監禁兩個月,民事藐視監禁六星期,酌情減刑後兩罪共判監一個月,另下令潘焯鴻須向律政司支付港幣262,655元訟費。

申緩刑提上訴 官斥代表大狀毫無準備

潘焯鴻一方欲申請緩刑及表明會在七日內申請上訴,又強調本案適合緩刑處理,惟法官歐陽桂如斥其代表大狀毫無準備,重申沒有任何指引指示法庭必須判處緩刑。

潘焯鴻曾於2024年3月在其YouTube頻道直播期間,就他在潘麒智勞資糾紛案中敗訴,責罵勞審處法官稱「勞審個啲咩官……最底層」、「直頭垃圾」;潘焯鴻亦在其Facebook專頁發布兩則帖文,披露該案的部分謄本,此舉違反相關承諾書,而潘焯鴻也在YouTube頻道表示公眾可以到其Facebook查看謄本內容。

律政司2024年11月14日入稟高院控告潘焯鴻藐視法庭,指控潘焯鴻故意在網上公開作出藐視行為。潘焯鴻在今年3月25日承認兩項藐視法庭罪,求情時稱他無意干預司法程序,當時只是因衝突和沮喪,才在網上表達不滿。他表示現已深感後悔,亦願意在YouTube和Facebook公開作出正式道歉,懇請法庭考慮緩刑。

潘麒智(又名潘小文)在庭外接受本報訪問指,他就是次潘焯鴻被判囚一事,感到開心、高興 ,亦十分欣然。

案件編號:HCMP 2386/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