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珮承認不小心駕駛 罰2千元兼停牌1個月 已報駕駛改進課程 被李慧琼口頭警告

更新時間:14:53 2026-03-09 HKT
發佈時間:14:53 2026-03-09 HKT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涉於今年1月在灣仔謝斐道逆線行車,事後承認涉案並多次致歉。她被警方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陳家珮承認控罪,求情稱事件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影響,深感悔意,承諾不會再犯。裁判官高偉雄提醒案情嚴重,涉及逆線行駛,陳是經深思熟慮而作出涉案行為,終判處罰款2千元及停牌1個月。

被告陳家珮,今身穿米白色大褸到法庭自行應訊。她開庭前坐在旁聽席首排,控方與她討論程序。陳被票控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指有人告發被告於2026年1月23日,在灣仔菲林明道(北行)近謝斐道,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

22年僅8次定額罰款 官:唔算太差劣

陳家珮在庭上求情指,對於事件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深感悔意,事後已沒有駕駛亦承諾不會再犯,願意接受任何法律後果。裁判官指陳過往無案底或交通定罪紀錄,只有8次定額罰款紀錄,考慮到她擁有22年駕駛經驗,該些紀錄「唔算太差劣」。惟裁判官提醒案情嚴重,涉及逆線行駛,陳是經深思熟慮後作出行為,而非突然的決定,最終判處罰款2千元及停牌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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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報名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陳家珮於庭外見記者時,感謝各方關心並再次就事件致歉,望裁決能提供一個交代。她指雖然法庭未有要求她上駕駛改進課程,但她早前已自行報名,將在再次駕駛前完成課程。她續指,香港的公共交通網絡非常有效率,近日都乘搭公共交通出行,今日會以地鐵代步。

至於立法會監察委員會的調查,陳家珮表示不方便評論,但早前已收到立法會主席李慧琼作出的口頭警告,懲罰則交予監委會決定。陳家珮又指收到市民關心及鼓勵,將努力履行立法會工作,以回報市民支持。被問及裁判官指逆線行車乃「深思熟慮」,陳形容事發當刻是粗心大意的決定,已向法庭表明願承受任何法律後果。

案情指,事發較前時段有人駕車載孩子到東華三院李賢義伉儷幼稚園上學,其後泊車在菲林明道近東基大廈。車主的妻子沿路行走時,目睹被告駕駛的私家車突然由菲林明道(北行)左轉,駛入謝斐道向西方向,以時速十至二十公里逆線行駛,再轉入光大中心。目擊者隨即用手機拍攝事發經過,並連同上述私家車的行車紀錄片段燒製成光碟,向警方作出告發。

案發時,有消防員正於附近處理一宗火警鐘事件,其中一名消防員確認當時有3輛消防車停泊在謝斐道近柯布連道,故無車輛可經該路口駛入謝斐道。警方調查後,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為涉事司機。

案件編號:ESS 4270/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