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焯鴻遭入稟呈請破產 官限下周四前還清69萬元否則頒令破產 潘強調戶口仍遭凍結

更新時間:12:59 2026-02-03 HKT
發佈時間:12:59 2026-02-03 HKT

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去年遭大埔區區議員梅政雄入稟呈請破產,案件今於高等法院再提訊。潘焯鴻表明「政府封曬我所有私人及公司戶口」,故需委托謝偉俊律師代為處理欠債爭議,潘亦指他對涉案近69萬元欠款金額有「非常大爭議」。高等法院特委法官王鳴峰表示「我俾多次機會你」,要求潘焯鴻在2月12日下午5點前還款$687726.13予梅政雄,便會撤銷破產呈請,否則便會在2月13日開庭直接頒布其破產令,亦叮囑潘焯鴻「你牙齒當金使啦吓」。

潘爭議欠款額 稱「律師樓講大話」

債權人梅政雄今年2月24日入稟法庭呈請潘焯鴻破產。根據潘焯鴻早前在法庭聆訊親口說道,匯豐銀行懷疑其帳戶有可疑的資金往來或洗黑錢活動,2024年8月起凍結其銀行戶口,潘亦曾提及本案欠款與潘焯鴻及梅政雄各自旗下公司合約有關。

王官表明涉案欠款金額為$687726.13,謝偉俊律師早前代表潘焯鴻建議,潘焯鴻7日內籌集資金及全數還款,惟梅政雄一方拒絕建議,質疑潘焯鴻「7日內未能轉帳可以點」。王官直接詢問潘焯鴻對涉案欠款金額有否爭議,潘則回應:「非常之大爭議!律師樓講大話!」,潘解釋若起初梅政雄已收到40萬元還款,根本不存在現時涉案約69萬的欠款問題。

官重申潘清還欠款後才會撤銷破產呈請

潘焯鴻力陳對方代表律師多次不接電話,又不接受和解建議,更多次改動欠款金額,潘亦懷疑梅計算錯誤利息。王官起初表示「我俾多次機會你」,建議把案件押後至2月11日再訊,要求潘在2月10日下午5點前全數清還欠款,否則王官翌日將開庭直接頒布破產令。潘即稱:「唔得唔得,唔可以咁」,又指「我係願意俾,但政府依家封曬我所有私人及公司戶口」,故他需經律師處理欠款事宜。

潘焯鴻強調他對欠款金額有爭議,會考慮另外入稟控告對方,王官則指「你告番佢哋你嘅事,你還完錢之後告番佢地」,另提示潘「你告人都要用律師費,你諗清楚」。王官向潘焯鴻重申「你還完錢,我就撤銷破產呈請」,亦提及就算潘爭議欠款款項,《破產條例》列明只要債項款額逾1萬元,債權人便有權提出破產呈請,法庭亦有權頒布破產令。

官強調「最後一次機會」 潘:你咁講好傷害我

王官再三強調「依個係最後一次機會」,惟潘即反駁指:「機會?法官你咁講好傷害我,我俾人屈左$150萬,仲要俾人唱喎」,王官解釋他說「機會」一詞並沒有任何負面含意,亦稱涉案款項金額不大,金額為69萬元而非6000萬元,王官表明若有人因69萬而破產,「我都唔想」,「我想社會和諧」。

王官最終行使酌情權,把案件押後至2月13日再訊,潘焯鴻需要在2月12日下午5點前全數清還欠款。若潘在2月12日已清還欠款,2月13日便毋須到庭應訊,王官只會開庭處理撤銷破產呈請程序,惟若潘在2月12日未能還款,法庭「好大機會頒布破產令」。潘焯鴻另向王官稱:「我仲有成億元收唔到,政府凍結左我戶口」,王官回答:「依樣我解決唔到,搞掂咗依單破產呈請先 」。

案件編號:HCB1408/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