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藥房劏客|今年首8月接逾500宗投訴 有藥店6瓶裝扮「12瓶」賣 被揭發後竟要求遊客咁做

更新時間:10:45 2025-09-15 HKT
發佈時間:10:45 2025-09-15 HKT

消委會今年1至8月接獲548宗藥房及藥妝店投訴,與去年同期的556宗相約。有遊客在藥妝店被遊說購買藥材,惟計價單位「両變錢」,最終需繳付港幣3.04萬元,大失預算。消委會指,近月接獲多宗涉及藥房及藥店的投訴,有商戶銷售過程中仍採取具爭議手法,包括混淆「斤變両」、「両變錢」等計價單位,以及推銷包裝高度相似的影射貨品,令消費者誤會。

消委會藥房劏客|個案一:「両」變「錢」計價標示不清 疑誤導旅客

一名新加坡遊客,被藥妝店店員推銷購買藥材「奶薊草」,她見標價為每両港幣380元,且店員提出「買80送5」優惠及稱「買少量已足夠」,遂在以為計價單位是「両」的情況下同意交易,估算整筆交易金額約300港元。惟店員未提及計價單位及總價情況下,已將藥材研磨成粉,並要求繳付3.04萬元;該遊客即場提出疑問後,才解釋計價單位為「錢」,以每錢港幣380元計算,購買80錢送5錢,即折合港幣3.04萬元。該遊客認為手法誤導,遂向本港海關投訴,並向消委會求助,要求退款。經消委會多番調停,藥妝店最終同意全額退款退貨。

消委會藥房劏客|個案二:懷疑屬假冒或影射貨品

有內地遊客到本港藥房購買心儀品牌的安宮牛黃丸,過程中無提及品牌名稱,見店員遂推介一盒包裝外觀設計類似心儀品牌的產品,便以為是心儀品牌,付款約2640港元購入3盒。該遊客事後仔細檢查發現,產品生產商名稱與心儀品牌相差一字,懷疑屬假冒或影射貨品,遂向消委會求助,冀憑單據安排退貨退款。藥房回覆消委會時,無回應該藥品是否影射其他品牌,但願意安排全額退款,遊客事後親身到店辦理退貨和退款。

消委會藥房劏客|個案三:單據標示不存在的「12瓶裝」 與實物數量不符

另一內地遊客於藥妝店購買1盒6瓶裝藿香正氣水及其他藥品,離港後檢查收據時,發現單據列出的藿香正氣水為1盒12瓶,售價為港幣170元,實際收到的貨品卻為6瓶裝。該遊客質疑藥妝店多收1倍費用,藥妝店收據上的瓶裝數量出錯因收銀系統記錄有誤所致,拒絕退款。

該遊客其後參考其他店鋪售價,發現同款6瓶裝普遍售40元至50元,遂向消委會求助,要求退回多收款。藥妝店回覆消委會重申,該品牌的藿香正氣水沒有12瓶版本,店內6瓶裝版本售價確為170元。

店方要求遊容特意回到店舖 領取貨品

經消委會調停,藥妝店建議該遊客帶同單據回到店中,向其另外提供一盒6瓶裝。不過由於該遊客暫未有計劃再次訪港,要求退回一半貨款。經消委會進一步調停,該店同意透過電子支付平台退回一半貨款。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購買藥材或蔘茸海味時,應先向商戶確認計價單位及價格,並了解秤重時所採用的單位,秤重後再核實貨品總價;如有任何疑問,應立即要求暫停交易,待釐清並確認無誤後,才同意商戶將貨品切片或磨粉等。

消費者應清晰告知商戶心儀的品牌或貨品,並可參考該品牌是否設有防偽特徵,仔細比對貨品真偽,確認無誤後才付款交易。交易完成後,應即時檢查收據,確認所購貨品名稱、數量及價格是否正確。如有疑問,應即時向商戶提出,並保留收據作日後憑據。

記者 蕭博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