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濟醫院女童縫針事故︱護協指護士憂遇同類意外 縫針已交由病房兒科醫生負責
更新時間:12:58 2024-10-01
發佈時間:12:58 2024-10-01
發佈時間:12:58 2024-10-01
4歲女童黎心悅5月在仁濟醫院縫3針後心臟驟停18分鐘,至今仍然危殆,兩名參與縫合手術程序的涉案護士及病人服務助理昨日(3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同被控一項虐兒罪。護士協會主席謝健強今日(10月1日)於電台節目表示,對女童情況感到遺憾,相信是次事件是屬意外,對有護士被檢控感到震驚。他指出不少護士擔心即使按程序工作,亦可能遇上同類意外,形容他們進行工作時需「步步為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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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在7月下旬就改善縫針指引,提出4項改善建議,透過內部刊物《風險通報》通知員工,未有向公眾公開內容。謝健強表示,相關刊物經由電郵向員工發送,自己未有留意相關建議。他續指,一般病房是由醫生負責縫針,並非所有護士都需要負責縫針,只有在急症室內才由護士負責。他引述在職護士所指,經今次事件後,涉及兒童的縫針程序,已交由病房內兒科醫生負責,不會即場由護士進行。被問及會否影響治療時間,他則表示「都無辦法,都唔想出錯。」
謝健強續指,涉案女護士屬於護士協會會員,協會將視乎護士需要,提供法律諮詢服務。護士可自願購買責任保險,如在醫療上出現任何法律事項,可享有法律諮詢等服務。他更表示,自鄧桂思案中兩名聯合醫院醫生一度被控誤殺後,購買責任保險的護士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