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讀者來函指《蘋果》內容偏聽欠多元 楊清奇稱「老闆轉過嚟嘅文章」一定要登

更新時間:11:04 2024-03-06
發佈時間:11:04 2024-03-0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39日審訊,亦是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出庭作證第3日。楊清奇供稱在張劍虹、陳沛敏等人於2021年6月被捕後,林文宗將被捕同事從Signal群組「國安法應變委員會」中移除,而楊清奇當日在自己手機對群組截圖,惟他不記得自己截圖的原因。

相關新聞:
黎智英案│楊清奇:黎觀點與立場即是《蘋果》編採方針
黎智英案│黎智英屢在家設「飯局」 邀反華寫手謀求外國制裁中港官員
黎智英案│黎要直播新聞「娛樂化」陳沛敏批評其建議破壞新聞專業
黎智英案│陳沛敏指「飯盒會」雖有討論 惟最終結論皆是黎智英「一錘定音」

16:30 散庭。案件明早十時再續。

16:15 黎2016年曾邀數位建制派領袖為論壇版供稿遭拒  

楊清奇指他在2015年4月左右接管《蘋果日報》論壇版,在2015年尾晉升為《蘋果日報》主筆,而黎智英在2016年初找陳沛敏與楊清奇討論作者名單,而楊熟悉論壇版運作後開始更換作者。楊清奇表示:「黎生當時建議(作者)名單,我同同事都吃驚,有幾個係建制派領袖人物,有兩個依家係行政會議成員」,「所以我覺得黎生立場係喺2018年之後先變得比較激進」。

楊認為按照2016年所討論的作者名單,黎智英是希望報紙論壇版多元化,「我反而同同事諗(黎智英)呢個想法係咪天真咗啲,因為建制派人物無可能為蘋果寫稿」,而楊清奇與同事找建制派作家都不成功。楊憶述黎智英指「有個(建制派)人(物)同佢有偈傾,黎生搵佢寫稿,最終都一樣唔成功」。

2018年黎變得激進後 再無建制派立法會議員為《蘋果》撰稿

楊表示,黎智英在2018年推薦予楊清奇的作者名單及文章均偏向比較激進,而2016年作者名單上的作者,寫作風格是支持民主派,而2016年至2017年仍有建制派領袖人物為《蘋果日報》撰稿,但2018年正是黎智英變激進的轉捩點,「以前建制派都會為蘋果寫稿,都唔會好似2019之後咁,一啲都冇建制派立法會議員」為《蘋果日報》撰稿。楊憶述黎智英曾向他推薦資深媒體人區家麟,亦讚賞過美國華裔作家「一劍飄塵」。

15:55 楊指論壇版選稿原則包括不支持港獨 及後跟隨黎指示「求變求新」

控方展示《蘋果日報》在2021年1月15日出版的《蘋論:政府目標是武肺清零還是自由清零?-李平》。楊清奇指該文主要質疑政府監控是為了防疫抑或限制巿民自由。

控方指出該文刊登時,黎智英已經因本案還押。楊清奇指該文章出發點已寫在標題,並指引述內文小題「官媒剋扣李克強指示」,稱因為當時中國官方媒體刪除了李克強的指示,令人懷疑中國隱瞞疫情,並質疑武漢封城的做法在香港有沒有用。

控方問起黎智英對於中國權鬥的觀點對楊清奇文章有否影響。楊清奇稱作為評論寫手,「一定考慮報館立場,同老闆立場」,但並非一定有老闆指示才寫,「有時有感而發」、「我唔記得我個時有無諗起黎生先寫呢篇稿」。

控方其後問到,《蘋果日報》論壇版的作家條件。楊清奇指論壇版選稿比較開放,基本原則有3條,「一個係支持政治上嘅民主,二係經濟上嘅市場化,第三條係不支持港獨」,楊清奇指相關原則是「交接時同事同我講」。

楊清奇續指,在他接手前,論壇版主管曾「空白左一段時間」,並由當時副社長兼管及退休後交由另一編輯處理,但該編輯並無決定權。楊清奇稱自己接手後便沿用以前的選稿原則及使用同一批作者,但他負責論壇版一段時間後,便跟隨黎智英的指示「論壇版要求變求新」,所以不時更換作者。

15:35 楊撰文強調美國無懼中國反制裁 觀點似黎智英專欄文章

楊另確定其撰寫的《蘋論》會被翻譯成英文,並被放在《蘋果日報》英文版網站,而《蘋果日報》英文版分為五部分:焦點(Hot Picks)、新聞(News)、意見(Opinion )、特刊(Features)、Interview (訪問)。

控方展示《蘋果日報》在2020年7月14日出版的《蘋論:中共的打壓與制裁不足畏 - 李平》,控方問當時楊清奇想在文中表達甚麼時,楊清奇供稱:「啲內容主要喺標題都講咗,想講中國政府反制裁(美國)係無力嘅,效力不足嘅」,「唔會嚇親」美國被制裁的對象,強調美國面對中國的反制裁「不以為懼 反以為榮」。楊清奇指此代表他、《蘋果日報》及黎智英對中國政府反制裁美國的想法,楊又指黎智英專欄文章「都有類似觀點」。

15:15  楊清奇同意文章對制裁的觀點與黎智英一致

控方向楊清奇展示他在2020年5月12日發表的文章《蘋論:林鄭反議會 市民反黑警 誓不兩立 - 李平》,並問起當時的社會情況。楊清奇指當時巿民上街示威的情況已減少,主要受疫情影響,而當時區議會選舉結束後,巿民的注意力也轉移到立法會選舉。

控方問到,當時楊清奇想在文中表達甚麼。楊清奇供稱,正如文章首段的句子,並引述內文「港人不會跪低、不會偏安,誓必和勇一家、香港國際聯線,抗爭到底。」;楊清奇其後亦確認文章有在《蘋果日報》電子版發布。

控方續展示楊清奇在同年5月26日發表的文章《蘋論:播毒殺港 中共邪惡 世界埋單 - 李平》,並再次問起文章想表達甚麼。楊清奇稱「標題已經講左」,指當時新冠疫情在全世界已經造成大傷亡,而制訂香港國安法可能會損害香港人權自由,「全世界都要為此埋單,付出代價」。

控方又引述文章內容「無畏無懼的香港人已挺身而出,反抗強權,如果民主世界還止步於口頭聲援,不在政治、經濟、軍事上對中共採取強有力的制裁……」。楊清奇同意文章對制裁的觀點與黎智英一致。

14:55 社論以「漢賊不兩立」形容政府與反修例巿民對立形勢

控方展示《蘋果日報》在2020年5月12日出版的《蘋論:林鄭反議會 市民反黑警 誓不兩立》,文章由楊清奇以筆名李平所撰寫。控方讀出:「如今,漢賊不兩立,港人不會跪低、不會偏安,誓必和勇一家、香港國際聯線,抗爭到底」。控方問楊「漢賊」兩字何解,楊指「漢賊」兩字是「中國文化傳統嘅用語」,「一般指對立的雙方」,當時該文章則意指提出修例的政府與反對修例的市民對立。

楊解釋「香港國際聯線」是指,香港需爭取國際支援,要求政府撤回修例草案。控方指文章提到「只有讓立法會像區議會一樣由民主派主導,才能發揮制衡政府、監察警隊的功能,至於中港想攬炒,那就放馬過來吧」。楊指上述文字已寫得十分清楚,亦提到當時「五大訴求」並非只是希望政府撤回修例草案。

14:35 開庭

社論寫手跟從黎智英支持抗爭立場觀點 

控方問起,在楊清奇撰寫社論文章後,出版的程序。楊清奇稱他寫完後會交給編輯,其後再交去排版,而所有社論文章都會上傳成電子版,在《蘋果日報》推出英文版後,所有社論文章亦會翻譯成英文版;「盧峯」馮偉光等人亦會電郵或傳真給編輯,由編輯放入交稿系統、再由製作部排版。楊清奇指自己文章排版後,編輯會拿給他看,但其他寫手的文章則不會經他手,「我無權改佢地文章」。

楊清奇指《蘋果日報》每天會登一篇社論,而社論顧名思義代表報社立場,「但《蘋果日報》運作係特別啲,每日社論唔會經討論去定主題」,而是每天負責的寫手決定主題。

控方續問到,馮偉光的文章角度。楊清奇指《蘋果日報》社論均有作者署名,「但係作為寫手,我地都明白要跟從報社基本立場」,亦要跟從黎智英的立場,所以在2019年反修例事件期間,社論寫手的立場觀點都是「支持抗爭,希望政府收回《逃犯條例》」,而這個立場亦與黎智英在自己文章呼籲巿民上街一致,「制裁吧觀點同黎智英立場一致,同社會環境、公眾輿論一致」。

12:58 午休。案件下午兩點半再續。

12:55 遭黎「好欣賞」作者投訴 楊自稱被視為「唔聽話」

楊清奇憶述有作者投訴論壇版沒有使用他的稿件,張劍虹有一次叫楊清奇到其辦公室,「(張劍虹)當住同事面鬧我,我嗰時先知投訴人係顏純鈎」。楊提到顏純鈎均是自行投稿,「我無應承俾佢開專欄出稿嘅」。楊又指:「後來知道張劍虹咁緊張顏純鈎嘅投訴,因為黎智英好欣賞顏純鈎」,所以張劍虹重視顏純鈎的意見,而且顏純鈎亦由每周撰寫一篇社論增加至每周撰寫兩篇社論。楊直言,張劍虹「覺得我唔聽話」,及後把顏純鈎的文章放在副刊,而非論壇版。

法官李運騰關注楊清奇所說「唔聽話」的意思。楊清奇解釋「因為我無停到盧峯係論壇版嘅專欄」,又提到最初顏純鈎只是在論壇版發表文章,後來改不在論壇版、而是在「蘋論」和副刊發表文章。

12:35 《蘋論》寫手人選最終決定權在黎智英

楊清奇重申《蘋果日報》實體版由陳沛敏及林文宗負責,網上電子版由羅偉光負責,楊清奇沒有出席過任何有關網上電子版的會議。楊清奇交代《蘋果日報》在2019至2021年期間,《蘋論》作者主要為馮偉光(筆名:盧峯)、楊懷康(筆名:古立)、顏純鈎(筆名:方圓)及他本人楊清奇(筆名:李平),「間中咁啱放假有其他同事代筆」。

楊清奇指最早負責寫《蘋論》的作者是馮偉光,他擔任副主筆時亦曾撰寫《蘋論》,陳沛敏找楊懷康來寫《蘋論》,黎智英決定找顏純鈎撰寫《蘋論》。楊清奇強調最終決定誰撰寫《蘋論》的人仍是黎智英,張劍虹及陳沛敏都有推薦寫手的權利。

楊提到作者林本利曾撰寫《蘋論》三個月,控方展示張劍虹曾傳訊息予楊指:「主筆,林本利五月開始逢週五寫社評,你有跟他聯繫交稿安排嗎?」楊又指,當林本利決定不寫《蘋論》時,張劍虹亦有向楊清奇交代。楊指:「社論主題係無限嘅,無分界別,經濟、政治、社會、時事都有」。

控方展示張劍虹曾在2020年4月12日傳訊息予楊指:「主筆,有論壇作者只我們有時壓稿,我明白或許有時滯稿,但盧峯自己每周已寫兩篇社論,或許就不用寫論壇版」。楊指盧峯當時只是自由撰稿人,尚未是《蘋果日報》全職職員,他回覆張劍虹指:「我會同作者多溝通」,但他最後並沒有叫盧峯減產。

12:15 開庭 

張劍虹、陳沛敏、林文宗及羅偉光「策劃會」上傳遞黎智英指示

控方續指羅偉光曾透過WhatsApp告知楊清奇有「鋤報會」。控方問到,楊清奇有否出席「鋤報會」,並提到《蘋果日報》實體版每又會舉行3次會議,問楊清奇會否出席。楊清奇指他多數不會出席,雖然他會收到「鋤報會」的會議記錄,但「鋤報會好少有人批評到……評論到論壇版嘅嘢」。

楊清奇又稱,理論上「鋤報會」涉及所有版面,「但大家都知論壇版係相對獨立、一啲個人意見嚟,所有好少有同事真係會鋤論壇版」。

楊清奇亦確認他會出席逢星期二舉行的「策劃會」,稱會上各部會提出接下來一星期有甚麼新聞及報道規劃,論壇版亦不例外,特別是星期六論壇版有專題,多數會在策劃會上報告。楊清奇續指,如果黎智英對論壇版有指示,張劍虹、陳沛敏、林文宗及羅偉光會提出,但他本人沒有在策劃會上見過黎智英,也不記得黎智英向論壇版作出過怎樣的指示。

楊清奇續指,事實上策劃會很少討論論壇版,「基本上無聽過其他部門俾意見」、「間中高層有啲指示,或者類似建議俾我」、「我作為下屬係一定要聽嘅」,而有時他提出專題,高層會建議作者,但這情況亦較少。

11:28 小休30分鐘。

11:20 羅偉光傳訊息予楊清奇 文末要加註出處

控方展示羅偉光與楊清奇之間的WhatsApp訊息記錄,楊清奇詢問羅偉光:「(文章)title(標題)用南早前總編輯,還是壹傳媒獨董」,羅偉光回答:「南早前總編輯」。

另外,羅偉光傳訊息予楊清奇指:「有事請幫忙,如選用文稿,文末請加『台灣《蘋果日報》蘋論陣線提供』或類似⋯註出處」。

11:00 張劍虹建議楊清奇採用有關「逆權運動」文章

控方展示2019年8月1日張劍虹與楊清奇之間的WhatsApp對話,張劍虹向楊清奇提及許平在論壇版的文章,又建議楊清奇採用台灣《蘋果日報》有關「逆權運動」的文章,並指楊清奇可以找林文宗幫忙。

楊清奇稱「逆權運動」是指當時的反修例示威,而論壇版是《蘋果日報》最細的部門,每天只有他和另一名同事上班,「每日有一個版已經好辛苦」,而張劍虹當時要求增加版面及指「有好文章就應該出囉」,那一定需要增加人手,雖然張劍虹指可以找林文宗幫忙,但後來「乜都無做過」。

楊清奇續供稱,自己在張劍虹提出前,已經與羅偉光有接觸及採用台灣《蘋果日報》文章,文章角度主要分兩種,「一個支持香港巿民抗爭,一個呼籲國際社會關注」,而如果文章在香港《蘋果日報》實體版有刊登、電子版亦一定有,也有文章只會在電子版發表。

10:40 刊讀者來函沒需要向黎報告 楊:「佢睇報紙睇得好實」

控方向楊清奇展示一封信件,該信由「新讀者」在2020年8月15日寄出,黎智英手寫一張寫上「李平,此讀者有關評論版意(見)值得參考,謝謝。黎」的黃色告示貼。楊清奇指「新讀者」所批評的是副刊作者,「我覺得唔係講緊論壇版,唔知個讀者意見係針對副刊定論壇版」。

控方問楊清奇曾否與黎智英談論對此信件的看法,楊清奇表示「唔記得」,「印象中佢無問過我、佢都無同我講」。楊指即使他在《蘋果日報》刊登信件草稿,也不會匯報給黎智英,楊解釋:「因為佢(黎智英)睇報紙睇得好實,佢自己睇到」,故沒有需要向黎智英報告。

10:20 楊清奇:不只一次將黎智英轉交過來文章發表於論壇版

控方向楊清奇展示一份崗表,楊清奇供稱該崗表由他編,而崗表上除他以外的兩個名字均是論壇版編輯。楊清奇指他負責揀選論壇版文章,而兩名同事會協助他檢查文章有沒有錯字或事實上的出入,同事亦會協助排版及與製作房溝通。楊清奇亦同意他和同事除了負責《蘋果日報》實體版的文章,亦會負責電子版的文章。

控方其後向楊清奇展示一封信件,該信由蘋果論壇自由撰稿人趙小華在2020年3月20日寫給黎智英,該信上貼有一張黃色告示貼,是由黎智英寫給楊清奇及要求他過目該信所夾附的文章,題為「簡談習近平執政以來的風格」,而作者即趙小華。

楊清奇供稱,他當時修改文章標題及一些文字後,在論壇版上發表,又指黎智英轉交過來的文章,如果沒有問題,便一定會發表。楊清奇又指他不只一次為黎智英處理文章,但次數好少。

10:00 開庭

楊清奇身穿藍色襯衫、黑色運動風衣外套,蓄灰白色短髮,戴上黑色長方框眼鏡,由3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

控方向楊清奇展示3張截圖,均是楊清奇在2021年6月17日從自己手機截取,而當日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及張志偉等人被捕,截圖顯示一個名爲「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的Signal群組,當日林文宗亦從群組移除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及張志偉,剩下的成員則包括楊清奇、林文宗、馮偉光及《蘋果日報》副總編輯蔣美紅。

楊清奇確認相關截圖是在他被捕後,警方從他手機內擷取,但供稱不記得自己截圖的原因,另指該群組早前是在WhatsApp、後來移至Signal,而成員包括高層和部門負責人。楊清奇同意Signal群組開啟了訊息自動銷毀功能,卻稱自己對此不清楚,雖然同事告訴他訊息會在數小時內自動銷毀,但群組內亦有不少資料留下。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王仁昌

---

《星島申訴王》一周年生日送大禮,正舉行問卷調查,參加者有機會獲得足金串飾、Rasonic 電飯煲、英皇電影禮券及一田超市現金券,點擊答問題贏大獎:https://bit.ly/3P4s70j

《星島申訴王》已推出全新項目「區區有申訴」,並增設「我要讚佢」欄目,現誠邀市民投稿讚揚身邊好人好事,共建更有愛社區。立即「我要讚佢」︰ https://bit.ly/3uJ3yyF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