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智英二次創作《蘋果》頭版設計 渲染反政府訊息

更新時間:15:50 2024-02-19
發佈時間:15:50 2024-02-19

黎智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28日審訊,亦是《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出庭作供的第7天。陳沛敏提到《蘋果日報》臨近周年報慶時,為了催谷宣傳訂閱人數,便「搵名人拍片講吓對蘋果日報嘅睇法」,李柱銘在影片中憶述人黎智英1995年表明「想搞張報紙」並「預備蝕」近4億元。陳沛敏亦指黎智英曾點名劉細良寫評論文章,她便把劉細良等人的Patreon連結傳給前《蘋果日報》社論主筆楊清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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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散庭。審訊明早十時再續。

16:00 陳沛敏指黎智英曾點名請劉細良寫《蘋果》評論文章

控方問起陳沛敏在2020年5月8日曾在WhatsApp轉發3名人士的Patreon連結給楊清奇,3人分別為劉細良、蕭若元及陳雲海。陳沛敏供稱,可能是黎智英、或透過張劍虹告知她,想找劉細良寫評論文章,所以她把這幾個人的資料轉發給楊清奇。法官李運騰追問是否3人都被黎智英「點名」,陳沛敏稱「劉細良係有點名」,另外兩人則沒有,但亦非由她建議。

陳沛敏後來補充,當時《蘋果日報》在處理訂閱及收費事宜,故想知道有甚麼人在Patreon受歡迎或吸引到人,可能是在此情況下轉發給楊。控方問到上述3人的評論文章角度。陳沛敏指劉細良「比較接近民主派個啲觀點」;蕭若元「都係點評下時政,同埋對政府都應該係比較批判性」;對於陳雲海,陳沛敏表示「唔係好認識佢」。

15:30 

2020年4月17日《蘋果日報》頭版標題為《逆權抗爭遭鎮壓 台政府批工作證 流亡港青終獲保護傘》,尾版為《蘋果日報》內部廣告,內容包括「請即訂閱、請大家幫大忙、今天一起增值、九月攜手爭席」。陳沛敏表示廣告是由《蘋果日報》電子版團隊設計,故她不知道他們設計廣告的構思,但直至2020年5月《蘋果日報》亦繼續宣傳訂閱。

陳沛敏在2020年5月6日向黎智英傳訊息指:「我感到憂慮的,不是香港的自主權會被北京剝奪,而是這項權利會一滴一滴地斷送在香港某些人手裏」,陳沛敏解釋黎智英事前問她前總督彭定康在1997年前後「quote的exact wording」,她才會傳送此訊息予黎智英。

控方庭上展示黎智英在《成敗樂一笑》專欄所撰寫的文章《無賴在摧殘香港法治》,內容提及「現在中央政府利用《基本法》二十二條玩無賴,總之就是要摧毀香港法治」,重申《基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中央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引述「彭定康說,香港主權會一點一滴斷送在某些人手裏,信焉」。

黎智英在文中亦提到,他和楊森、李卓人在2020年2月28日遭拘捕後被控非法集會罪,黎智英另因涉刑恐東方日報記者而被控刑事恐嚇罪,案件提堂前主控官一直表明「保釋條件不換」,但開庭前5分鐘主控官卻「反口」,表明「將會要求法官判決禁止我出境和每星期要到警署報到」,認為「顯然開庭前主控官收到了最高指示」。黎智英指「本人根本不可能僭逃,主控官如此苛刻的保釋條件極不合理」。

控方指由於黎智英撰文前要求她找彭定康語錄等,故問陳沛敏,黎智英撰文前會否事先與她討論,陳沛敏則表示不會。

15:00 「李八方」為政治組筆名 專寫政圈八卦

控方向陳沛敏指出,在該文章末段寫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亦創作佢嘅A1,『毀我法治自由 我一無所有』,八方相信呢個肯定係大多數港人嘅心聲。」,並問到黎智英這個說法是否算「軟性新聞」。陳沛敏指「唔係當佢好大新聞」、「即係黎生可能係A1廣告去擺佢個人創作,佢講呢句野……係佢向來立場」,稱當時沒有刻意將此拿來當新聞處理,而該頭版廣告內容亦提到其他人,例如政治漫畫家和KOL等,都有做這個創作,黎智英是其中之一。

控方又問到「八方」是誰,陳沛敏解釋這個欄目一般是政治組同事負責,「李八方」是他們的筆名,這在她加入《蘋果日報》已存在,雖然她非政治組,但據她所知「存在目的係寫政圈八卦野」,在行文用字亦會使用廣東話口語,而不像正統新聞般使用書面語。

控方續指出黎智英在頭版的創作,是一個巨大的紅星圖案,在其下方畫有一個老人及年輕人,並寫有「毀我法治自由 我一無所有」。陳沛敏稱不了解其創作背景,不過認得文字是黎智英筆跡。

李柱銘2020年《蘋果》報慶前透露黎智英辦報預蝕4億

控方其後展示一段影片謄本,並指黎智英在2020年5月6日曾發該影片給李柱銘。陳沛敏稱不記得影片內容,但記得當時臨近《蘋果日報》周年報慶,或許是有關催谷訂閱,故找人談及《蘋果日報》的評價。該謄本內容中,李柱銘稱「蘋果對我嚟講係一個生活方式」、「佢(黎智英)話如果冇一張係真係獨立嘅報紙,係有嗰樣敢講嗰樣嘅報紙呢,如果咁樣回歸呢,香港就好難。」

李柱銘又稱:「Jimmy(黎智英)1995年就同我講,想搞張報紙,點解喺呢個時候咁近九七要搞張報紙呢?佢話唔容易㗎,我預備蝕㗎啦」,「咁我就話你預備蝕幾多呀?佢話去到4億度啦」。

14:40 有人買下《蘋果日報》頭版廣告位刊「自由」兩字二次創作

控方在庭上展示《蘋果日報》在2020年5月4日五四運動101週年,頭版以「自由」為主題,在純白背景畫上傾倒的紅色「自由」兩字,兩字被畫到如同牢籠一般,下方寫上「當自由變成罪,我們已退無可退」、「Freedom has become a crime. No turning back」,鼓勵民眾二創。

翌日《蘋果日報》「隔牆有耳」欄目文章標題為《五四運動101周年 A1集體二創抱緊自由 - 李八方》,陳沛敏表示網民在社交平台上發表「自由」廣告的二次創作,「喺廣告加自己創作上去,幾有創意,所以我哋喺『隔牆有耳』(一個gossip啲講軟性新聞的欄目)講番出嚟」。陳沛敏指軟性新聞很少有評論意見,但不時會報道政界或公眾人物的八卦新聞,舉例來說硬性新聞是「財政司司長公布財政預算案」,軟性新聞便是「財政司司長太太著衫襯返財政預算案本嘢隻色」。

文章提到「署名『一群香港人於一百零一年後的五四』的手足買下《蘋果日報》頭版廣告,全白背景下,「自由」染紅倒下,下面寫住『當自由變成罪,我們已退無可退』,而呢個頭版廣告又再次成為另一個畀市民二次創作,表達對民主、自由、法治嘅堅持」;「有份發起創作嘅90後藝術家喺fb⋯邀請市民自由創作,上載去社交媒體,分享對『明日香港』嘅感受」。

14:37 

陳沛敏今身穿紅啡色間條色上衣、淺啡色皮革外套,髮型為深黑色齊陰及肩整齊半紮短髮。她由2名女懲教人員陪同,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

14:33 開庭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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