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永居改革|內政部:BNO港人豁免收入要求 惟須符合B2英語水平等新門檻
發佈時間:03:45 2026-11-04 HKT
英國政府日前公佈「永居貢獻制」(Earned Settlement)重大改革方案,不僅將一般合法移民申請永久居留(ILR)的基準年期由5年延長至10年,還大幅提高英語水平等門檻,引發廣大移英香港社群關注。英國內政部周二(3日)回覆傳媒查詢及發出最新澄清,確認香港BNO簽證持有人將獲完全豁免於「永居貢獻制」的框架之外,維持滿5年即可申請永居的「5+1」途徑,且毋須符合最低收入或國民保險(NI)供款的要求。
強制符合四大基本條件 須持續供國民保險
然而,內政部表示,BNO持有人在申請永居時,仍須符合適用於所有申請人的全新「強制性基本要求」,包括英語口語能力須達 B2 級別(相當於英國 A-Level 英語作為外語水平)以及保持完全無瑕疵的刑事紀錄。

英國內政大臣馬曼婷(Shabana Mahmood)周一(2日)公布「永居貢獻制」移民政策改革。內政部周二進一步澄清細節指,BNO簽證持有人不會受「按貢獻獲取永居」框架影響,毋須滿足年薪或持續繳交國民保險(NI)供款等財政及工作要求,其定居門檻仍為連續居英滿 5 年。
內政部表示:「為清楚起見,BN(O)簽證持有人在申請永居時,將毋須符合有關供款(收入)的要求,因為這項要求屬於以貢獻換取永居框架的一部分,而 BN(O) 簽證持有人已獲豁免於該框架。」
雖然獲豁免收入限制,但內政部表明,所有申請永居的人士均必須符合以下強制性基本條件(Non-negotiable conditions):
-英語水平提升至 B2 級:口語能力需達到相當於英國 A-Level 英語作為外語科目的水平(高於現行 B1 標準)。
-無任何刑事紀錄:審查標準較現行「判處12個月緩刑」更加嚴格。內政部補充,會保留酌情權考慮不同司法制度間的差異(如某些行為在海外構成犯罪但英國不屬犯罪)。
-不得拖欠公帑或政府債務,例如稅款或NHS醫療服務費用等。
-有持續繳交國民保險供款的紀錄。
兒童及長者可獲英語豁免 新規明年起實施
針對英語 B2 級的新要求,內政部指現有的豁免機制將繼續適用,包括兒童、65歲或以上長者,以及因身體或精神狀況無法符合要求的人士均可獲豁免。
不過,對於內政部指BNO簽證持有人須具備英語 B2 水平的說法,不少人仍持懷疑態度,事關為英國政府提供英文考試嘅機構 Trinity College London,於周一(2日)才更新網頁,表示 B2 英文要求並不適用於 BNO簽證持有人。
馬曼婷表示,相關移民條例修訂案將於今年12月起陸續提交國會,整套新定居規定預計於 2027 年內全面正式實施。
根據英國政府統計,直至2026年6月,累計有39,629人透過 BNO 簽證取得永居。換言之,仍有超過十萬名已移英港人等待申請永居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