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媒戕害青少年 美陪審團破天荒裁定Meta及Google須負責

更新時間:11:33 2026-03-26 HKT
發佈時間:11:31 2026-03-26 HKT

美國科技巨頭遭受司法重挫。加州洛杉磯一個聯邦法院的陪審團作出歷史性裁決,認定社交媒體巨頭Meta及Google旗下的YouTube,需為其平台對一名年輕用戶造成的精神傷害負責,勒令兩間公司合共賠償300萬美元(約2340萬港元)。此案為同類訴訟中首宗進入判決程序的案件,其結果或對全球數千宗類似訴訟起指標作用,並可能徹底改變社交媒體平台的營運模式。

原告自幼沉迷致抑鬱 裁定平台設計有過失

案中原告為現年20歲的女子凱莉(Kaley G.M.),她指控自6歲起觀看YouTube,9歲開始使用Instagram,長期沉迷導致她出現焦慮、抑鬱及「體象障礙」(Body Dysmorphic Disorder)等嚴重精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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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十二人組成的陪審團,最終以十比二的票數裁定,Meta及Google在其平台的設計與營運上均存在過失,並且未有就其產品對未成年人可能構成的危險,作出足夠的警示。其中,Meta被判須賠償210萬美元,Google則須支付90萬美元。

判決繞過「避風港條款」 直擊「成癮機制」設計

過去數十年,美國科網企業一直受惠於《通訊規範法》第230條的保護,該條款令平台毋須為用戶發布的內容承擔法律責任,成為科企的「免死金牌」。

然而,本案原告的律師團隊採取了全新策略,成功繞過第230條款的限制。他們主張,問題核心並非用戶發布的內容,而是社交平台本身的架構設計。律師團隊指出,諸如「無限滾動」、「持續推送通知」、「自動播放」以及「美顏濾鏡」等功能,令Instagram及YouTube等應用程式,變成猶如「數碼賭場」,其「成癮機制」的工程化設計,對年輕人具有難以抗拒的吸引力,使其無法放下手機。

或引發訴訟海嘯 涉事公司擬上訴

陪審團同時裁定,兩家公司尚需支付懲罰性賠償,具體金額有待法庭另行審理,意味最終賠償總額可能遠超目前水平。

此案被視為「風向標案件」,其判決結果將直接影響全美約2000宗由個人、家長或學區提起的同類待審訴訟。法律界人士分析,若科網平台在後續案件中持續敗訴,恐將陷入如煙草及鴉片類藥物行業般的「訴訟地獄」,面臨沉重的經濟與聲譽打擊。

值得一提的是,另一社交媒體Snapchat及影音平台TikTok原亦為本案被告,但兩家公司均在審訊開始前,與原告達成了保密的庭外和解。

對於裁決,Meta發表聲明表示「尊重但不同意」,並正在評估法律選項。Google發言人則稱,本案誤解了YouTube作為一個負責任的串流平台,公司不認同判決並計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