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2歲童遭滾水「淥死」 義務看管夫婦遭索賠¥116萬

更新時間:19:05 2026-11-08 HKT
發佈時間:19:05 2026-11-08 HKT

內蒙古呼和浩特有夫婦免費幫人照顧2歲兒童,期間男孩意外碰到電水壺,遭開水燙傷卻未獲第一時間送醫,終傷重死亡。涉事夫婦遭死者家人索賠116萬元人民幣,法院經審議後判賠償15萬元。

事隔數小時始送院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的馬女士,2025年8月因有事,將2歲兒子小明託付給倪某代為撫養一段時間,同年11月某日早上,小明玩耍時意外踢到電熱水壺線,導致被開水照頭淋。

倪某在意外後以為問題不大,沒即時帶小明送醫,至同日下午,小明出現異常後才送院,但已搶救無效死亡。小明家人提出訴訟,指倪某錯過最佳治療時機,要求賠償116萬元。

呼和浩特市玉泉區人民法院認為,倪某未盡到審慎照看注意義務,考慮其照顧死者是好意免費幫忙,對幼兒死亡結果的發生沒有主觀故意,且發現異樣時已即送院,酌定倪某夫婦賠償15萬元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