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妻偷拍丈夫出軌80餘次 法院指「違背公序良俗」拒採證據
發佈時間:12:19 2026-11-08 HKT
福建廈門一名吳姓女子在自家臥室隱蔽安裝鏡頭,記錄下丈夫在三個多月內與不同陌生女性親密接觸80餘次。然而,一審法院認定該取證方式嚴重侵犯個人隱私,監控片段全部不予採納為證據。丈夫更在當庭辯稱影片是由人工智能(AI)生成,而該判決結果亦隨即引發廣大社會對「合法取證」邊界的強烈疑惑。

3個多月 80餘次女性登門
據吳女士表示,在自家安裝監控的三個多月期間,鏡頭記錄下不同女性登門80餘次,以及她們與丈夫摟抱、親吻等畫面。其58歲的丈夫何磊(化名)則解釋稱,這些女性只是上門提供按摩服務。吳女士在離婚訴訟中提交了監控影片、紙質整理材料及影片截圖,試圖證明丈夫存在婚姻過錯。
她甚至自行整理了一份詳細表格,標註了何磊在60多天內與數十名女子見面的時間、是否發生性行為及疑似涉及金錢交易等情況。她指出,這些親密行為有的發生在臥室,有的則在客廳。
然而,一審法院最終沒有採納這些材料。法院認為,影片的取得方式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且嚴重違背公序良俗,不具備證據資格,因而未將其作為認定何磊存在婚姻過錯的依據。
判決書援引內地《民法典》關於隱私權的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106條,指出以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嚴重違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獲取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網民疑惑「如何合法取證」
法院在判決中特別指出,吳女士希望了解丈夫的生活情況雖有其訴求目的,但取證方式仍須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並遵循比例原則。法院指,吳女士在臥室電視線路插孔處隱蔽安裝鏡頭,對丈夫在臥室的起居行為進行全天候、無差別錄影,這種主動、刻意且具秘密性的拍攝與窺視,與其所稱「擔心丈夫再次受傷」的目的明顯不符,已構成對他人合法權益的嚴重侵害。
吳女士不服一審判決已提起上訴,二審預計於11月下旬開庭。
事件曝光後引發廣大網民熱議與困惑,不少人質疑現行法律對出軌取證的過度苛刻:「那沒招(辦法)了,所有人都可以光明正大地出軌了」、「沒證據又說人家空口無憑,有了證據又說人家侵權」、「所以到底要怎麼樣才能合理合法地取證?」亦有網民提出質疑:「如果錄到的是兇案現場,是不是也會一樣不予採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