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00呎遺產︱湖南養子爭贏獨佔7成 5姊各僅得6%網民嘆「重男輕女」
發佈時間:21:06 2026-11-05 HKT
養子與養父母本無血緣關係,在對上有5名親生姊姊的情況下,繼承養父母全部遺產並非理所當然。然而近日湖南長沙出現一宗養子欲獨佔養父母全數遺產的糾紛,法院經調解後裁定,面積達700多平方米(約7,500平方呎)的樓房,養子可得七成產權,其餘三成由5名姊姊平分,每名姊姊僅分得6%,判決結果引發不少網民嘩然。
養母份額全贈養子
在湖南長沙,胡家五姐妹與被告胡飛(化名)為姐弟關係,胡飛為胡父及其妻楊氏收養的養子。早年,胡父與楊氏於宅基地上共同建成一棟建築面積700多平方米的樓房。楊氏晚年考慮到身後財產安排,曾透過公證簽署《贈與合同》,將其本人享有的產權份額及應繼承丈夫的份額全部贈予養子胡飛。
楊氏離世後,姐弟幾人就遺留房產的處置事宜進行協商。起初,四位姊姊體諒家庭實際情況,尊重母親生前公證贈與的意願;同時念及最小的妹妹尚未成家,幾人商議後一致同意,自願將自身依法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全部轉讓予小妹,希望藉此為小妹提供生活保障。
然而,弟弟胡飛堅持所謂「遺產理應由兒子繼承」的觀念,想要獨享房產,不僅拒絕認可姊姊們提出的處置方案,亦拒絕配合分割房產。雙方多次溝通無果,矛盾陷入僵局。為維護自身法定繼承權益,胡家五姐妹最終向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決分割遺產。
網民嘆「真.重男輕女」
經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法院主持調解,各方當事人最終自願達成調解協議:涉案房屋由六人共同繼承,其中胡飛享有70%份額,五姐妹則各享有6%份額;各方須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相關稅費按產權份額分擔;房屋租金按份額分配,由實際管理房屋的胡飛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其他共有人支付對應款項;房屋修繕費用按份額共同承擔,修繕方案須經各方同意。
事件引發網民熱議,不少人批評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深蒂固:「抱養的兒子也比親生女兒重要?」、「母親把財產都留給養子,覺得養子生的孩子跟夫家姓,女兒生的孩子總歸是外姓人」、「生了五個女兒還要領養一個兒子,還真是重男輕女」。亦有網民對養子的貪婪感到震驚:「好可怕,姊姊們都說把遺產給最小的妹妹了,結果這個養子還要搶」、「短劇裏不愛親生愛養子女的情節,原來現實中一點都不誇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