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幼稚園鉛中毒案 女負責人判無期徒刑 園長、廚工囚6至15年

更新時間:19:28 2026-10-16 HKT
發佈時間:19:28 2026-10-16 HKT

去年轟動輿論的甘肅天水幼稚園鉛中毒案今日(16日)宣判,幼兒園實際負責人李慧芳等6人被判刑。其中李慧芳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人民幣,下同);執行園長朱敬琳判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30萬元;該幼兒園後廚工作人員牛愛元、文亞芳、賀旭霞、安春玲則分別判處6年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網購彩繪顏料入廚

事發於去年2025年,天水市民辦麥積區褐石培心幼兒園(在園幼兒251人)發生大規模幼兒血鉛異常事件。經查,李慧芳、朱敬琳為提升食品「賣相」、吸引生源,授意後廚人員網購彩繪顏料(包裝明確標注「不可食用」),稀釋後摻入麵粉製作三色紅棗發糕、玉米卷腸包等食品,供幼兒和教職工長期食用。

檢測顯示,相關食品鉛含量最高達1340毫克/千克,是國家標準限值0.5毫克/千克的2680倍。截至去年7月7日,該園251名幼兒中233人血鉛異常。事件被認定為刑事案件引發的公共衛生事件,相關責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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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慧芳、朱敬琳身為幼兒園管理人員,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規,授意、安排他人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供幼兒和教職工食用,造成嚴重不良後果,情節特別嚴重。根據各人的犯罪事實、情節,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