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慶借貸糾紛案二審敗訴 深圳法院:需為前珠寶公司償還¥340萬
更新時間:21:10 2026-09-01 HKT
發佈時間:21:10 2026-09-01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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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內地女星劉曉慶擔任股東的公司,被指曾接受深圳一名王先生借貸330萬元,惟該公司未有歸還,王先生逐透過法律途徑追討。內地極目新聞今日(1日)報道,王先生發帖公開判決書,顯示劉曉慶330萬借貸糾紛案二審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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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一(8月31日)對劉曉慶借貸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指劉曉慶需在未實繳的340萬元出資範圍內,為「劉曉慶珠寶(寧波)有限公司」債務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這場官司始於2020年,王先生以個人名義出借給許某、劉曉慶珠寶公司330萬元,還款期限為2021年3月30日。判決書顯示,2023年王先生以民間借貸糾紛為由,將劉曉慶珠寶公司及許某訴至法院,法院判令該珠寶公司以及許某向王先生履行付款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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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因劉曉慶珠寶公司、許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付款義務,王先生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終結該次執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