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無牌救生員睇漏眼、家人只顧篤電話 4歲女童泳池溺水逾6分鐘亡

更新時間:16:59 2026-07-16 HKT
發佈時間:16:59 2026-07-16 HKT

近日,廣西一宗震驚社會的4歲女童泳池溺斃案完成司法判決,引發廣泛關注。案中不幸離世的4歲女童「小英(化名)」,早前在屋苑泳池溺水長達6分05秒,經送院搶救後宣告不治。事發當天,小英的母親因回家做飯,委託叔叔在泳池邊幫忙看護女兒。不料,該名叔叔在現場全程緊盯手機螢幕,完全沒有留意姪女的動向,最終釀成慘劇。

相關新聞:廣東婆媳誤當對方看管 1歲童坐學行車直滾3米樓梯︱有片

女童未穿戴救生設備

更令人痛心的是,小英當時溺水的位置,就在1號救生台前僅約1米處。然而,當天在該崗位值守的,竟是一名「無牌(無救生員執照)」的代班人員,其全程沒有發現出事,直到女童體力不支沉入池底,才被其他泳客發現。

經當地警方及相關部門調查,該泳池依規設有3個救生崗位,但事發時僅有2名持牌救生員在場。原本值守1號台的持牌救生員因請假,泳池方竟私下安排無牌人員頂替。

此外,小英當時身高不足,且未穿戴任何救生設備獨自走入深水區,隨即發生溺水慘劇。

事後,悲痛欲絕的家屬入稟法院,向多方索償108萬餘元人民幣。法院審理後認為,泳池經營方未配備足夠的合格救生人員,存在重大安全過失,判決須賠償86萬餘元人民幣(約佔80%責任);而監護人(家屬)未盡到妥善看管責任,則須自負20%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