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虐貓狗︱全國首條伴侶動物草案下架 律師:法例無明確罰則執法難
發佈時間:10:31 2026-04-26 HKT
福建三明市上月起推動全國首個地方性「伴侶動物」立法草案,引發熱議。該草案首次明確將貓狗定義升格為「伴侶動物」,對其全生命周期管理作出規範,明確禁止虐待、遺棄,並建設寵物友好環境。然而僅發布20多天後,草案就在諮詢期結束前悄然下線,官方暫未解釋原因。法律界人士指,現行《治安管理處罰法》無專門針對虐待動物的明確罰則,導致草案反虐待條款在取證、執法環節存在可操作性不足問題。
三明市司法局3月27日聯合多個部門發布《三明市城市伴侶動物保護與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該草案首次在地方立法中,明確將出於陪伴、精神慰藉等非經濟目的,在家庭住宅內常規飼養的犬、貓,定義為「伴侶動物」,與以往各地養犬管理規定中僅將其視為畜禽或寵物的定位存在區別。
諮詢僅20日 官方無交代原因
草案對「伴侶動物」全生命周期管理作出規範,明確禁止虐待、遺棄。在流浪動物治理方面,推行「捕捉-絕育-免疫-放歸」模式,並鼓勵公園、廣場設置「伴侶動物」活動專區,引導商場、酒店等場所允許其進入,同時推動網約車平台為攜帶貓狗的乘客提供預約服務。
草案還支持民間救助機構依法開展流浪伴侶動物收容、絕育和領養活動,定期組織「領養代替購買」公益活動,為流浪伴侶動物尋找家庭。領養協議應當包括不得虐待、遺棄伴侶動物的承諾條款,並明確違約責任。
草案原定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4月27日,不過24日該草案就悄然下線,三明網等相關官方發布鏈接已無法訪問,三明市司法局電話亦無法接通。目前,官方尚未公布草案下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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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望完善方案
對於相關草案,網友觀點呈現兩極分化。支持者認為,草案的反虐待條款和流浪動物治理模式提供了有益思路,盼相關條款進一步完善並推廣。反對者指,單獨將犬貓定義為「伴侶動物」缺乏充分依據,擔憂相關治理措施增加公共管理成本。
法律界人士則直指,現行《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無專門針對虐待動物的明確罰則,導致草案中反虐待條款在取證、執法環節存在可操作性不足的問題;同時部分條款在實際執行中存在難度,需進一步細化配套實施細則與執法指引。
對於相關草案,支持者認為,草案的反虐待條款和流浪動物治理模式提供了有益思路,盼相關條款進一步完善並推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