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企反腐︱中航工業原董事長譚瑞松洩內幕訊息被判死緩 非法收受財物逾¥6.1億
發佈時間:17:53 2026-03-25 HKT
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三(25日)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譚瑞松貪污、受賄、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案,對譚瑞松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譚瑞松貪污犯罪所得財物返還被害單位,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繼續追繳內幕交易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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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新聞報道,經審理查明,2003年7月至2010年,譚瑞松利用擔任中國航空工業第二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共計人民幣8993萬元;1998年至2024年,譚瑞松利用擔任哈爾濱東安發動機(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哈爾濱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航空工業第二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並購、承攬項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13億多元;譚瑞松自2012年3月至2023年3月作為相關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多次從事與內幕信息有關的證券交易,並多次洩露內幕信息,明示、暗示他人從事與內幕信息有關的證券交易,情節特別嚴重。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譚瑞松的行為構成貪污罪、受賄罪、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譚瑞松貪污數額特別巨大;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情節特別嚴重,均應依法懲處,並予數罪並罰。
鑒於譚瑞松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貪污事實和部分受賄、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事實,所犯貪污罪構成自首,具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貪污、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均已全部追繳,對其所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對其所犯貪污罪、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