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漢陷「殺豬」賭局 親戚打牌出千騙近198萬元
發佈時間:20:00 2026-02-16 HKT
剛領到數百萬元房屋拆遷款的長沙市民唐傑,未曾想自己已成為親戚眼中的「肥羊」。在親戚周鵬的精心設計下,他一步步踏入「鬥牛」牌局陷阱。牌桌上,所有參與者都是串通好的「獵人」,通過作弊、起鬨、抬高賭注等手段,聯手對他進行「殺豬」。幾場牌局下來,唐傑累計輸掉175萬餘元(人民幣,下同,約港幣197萬多元),最終在無力償還巨額「賭債」並遭惡意催收後,才幡然醒悟,向警方報案。
騙局精心策劃
近日,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主犯周鵬、周樂因詐騙罪分別被判處12年及10年有期徒刑。
唐傑與親戚周鵬得知唐傑獲得巨額拆遷款後,深知其打牌容易衝動上頭便心生歹念。他夥同周樂,決定設局騙取唐傑的錢財。周鵬一群人在牌局中透過洗牌、標記等手法暗中控制輸贏,還找人以偷看牌、換牌等出千方式配合。而且為了讓唐傑深陷其中,還招募多名「氣氛組」成員在旁敲邊鼓,藉由切牌、抬高押注等方式刺激唐傑加大注碼,使其防不勝防。經調查發現,周鵬在5個月內策畫5場賭局,唐傑接連慘敗,輸額從最初的10萬元,一路飆升至單次最高的90餘萬元,累計輸掉175.12萬元。
當唐傑無力支付最後一筆巨額「賭債」後,周鵬等人開始撕下偽裝,對其進行逼債和騷擾。不堪其擾的唐傑最終將事情告知父母,在家人的提醒下才意識到自己可能遭遇了詐騙,遂報警。
警方查明,周鵬等人每次得手後,會按約定比例瓜分贓款,其中主謀周鵬獨佔七八成。法院審理後認定,該團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詐手段控制賭局輸贏,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部分須上繳國庫
最終,法院判處主犯周鵬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十六萬元;周樂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十四萬元;其餘6名「氣氛組」成員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並處罰金。
值得注意的是,因被害人唐傑本身具有賭博意願,參與賭博行為,其所輸錢款屬於賭資,故對被告人周鵬該部分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尚未退繳的違法所得89萬餘元)。
小知識:內地打啤牌、搓麻雀,超過多少錢就算賭博?
在內地,春節期間親友之間為了娛樂而進行的適度打牌、搓麻雀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的。不過,若是達到「賭資較大」的程度,就構成行政違法,會被處以行政拘留或者罰款。根據各省自行發布的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上海市、江蘇省、河北省、山東省等是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屬於「賭資較大」, 北京市是個人賭資在300元以上,深圳市、青海省、吉林省等是個人賭資在500元以上……各地雖然數額不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