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美女主席」王莉霞開除黨籍 6宗罪包括貪慕虛榮追求享樂

更新時間:13:44 2026-02-12 HKT
發佈時間:13:44 2026-02-12 HKT

內蒙古政府「美女主席」王莉霞去年8月落馬。官方將其開除公職、黨籍,移交司法,並且公佈其6宗罪,包括貪慕虛榮、追求享樂,家風不正,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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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第二十屆中央委員,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自治區政府原主席王莉霞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王莉霞6宗罪包括:

1 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嚴重背離「兩個維護」,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自行其是;
2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物件車輛,貪慕虛榮、追求享樂;
3 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
4 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由他人支付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
5 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家風不正,對家屬失管失教;
6 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審批、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