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戰2.0︱中方對韓華海洋株式會社5家美國相關子公司 採取反制

更新時間:12:35 2025-10-14 HKT
發佈時間:12:35 2025-10-14 HKT

對應美國貿易戰,中國頻作反制措施。商務部消息,為反制美國對中國採取海事、物流和造船業301調查措施,經國家反外國制裁工作協調機制批准,公布《關於對韓華海洋株式會社5家美國相關子公司採取反制措施的決定》,自2025年10月1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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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指出,美國對中國海事、物流和造船業開展301調查並採取措施,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嚴重損害中國企業合法權益。韓華海洋株式會社(Hanwha Ocean)在美相關子公司協助、支持美國政府相關調查活動,危害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禁與境內組織、個人進行交易

根據有關法例及規定,經國家反外國制裁工作協調機制批准,中方決定將韓華海洋株式會社5家美國相關子公司Hanwha Shipping LLC、Hanwha Philly Shipyard Inc.、Hanwha Ocean USA International LLC、Hanwha Shipping Holdings LLC和HS USA Holdings Corp.列入反制清單,並採取以下反制措施:禁止我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

中方對美船舶收特別港務費今實施

此外,中國今日起(14日)起亦正式施行對美國船舶收取特別港務費,並發布特別港務費實施辦法,由中國建造的船舶免於繳納。

央視新聞報道,交通運輸部周二發布《對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別港務費實施辦法》(簡稱《辦法》)。共十條的《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主要包括制定依據、收取范圍、收取標準、收取主體、繳費航次、繳費要求、信息核實、違規處理、動態調整、解釋部門和施行時間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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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進一步明確由中國建造的船舶、僅進入中國船廠修理的空載船舶,以及其他經認定予以豁免的船舶免予繳納的具體規定。

從事國際海上運輸、靠泊中國港口並符合五個條件之一的船舶,船方或其代理人應當繳納船舶特別港務費。
這五個條件為(一)美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擁有船舶所有權的船舶;(二)美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運營的船舶;(三)美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25%及以上股權(表決權、董事會席位)的企業、其他組織擁有或運營的船舶;(四)懸掛美國旗的船舶;以及(五)在美國建造的船舶。

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中由中國建造的船舶免於繳納。

美國自14日起對中國船舶加收港口服務費,嚴重違背國際貿易相關原則和中美海運協定,對兩國海運貿易造成嚴重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