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公布:組建中央金融委員會 「負責金融穩定和發展的頂層設計」

更新時間:19:16 2023-03-16
發佈時間:19:16 2023-03-16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下稱:《方案》),其中包括組建中央金融委員會。加強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負責金融穩定和發展的頂層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研究審議金融領域重大政策、重大問題等,作為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

設立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作為中央金融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列入黨中央機構序列。

不再保留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將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劃入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方案》提出組建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金融系統黨的工作,指導金融系統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等,作為黨中央派出機關,同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

將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的金融系統黨的建設職責劃入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

《券商中國》日前報道,設立有關委員會將強化金融監管之間的統籌協調,可以更好地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也可以從微觀對金融服務行為進行規範和干預。同時,債券市場「互聯互通」進程可能加快。

中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明明認為,有關改革既符合中國金融監管框架優化改革的演進規律,也吸取了國際金融監管框架改革實踐的經驗。本次調整強化了金融監管之間的統籌協調,既可以更好地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也可以從微觀對金融服務行為進行規範和干預。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將統一由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負責保障,有助於行為監管的強化統一,避免分業保護模式帶來的責任不清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