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報告|一文睇清報告全內容 點名批評宏業與鴻毅為火災罪魁禍首 誰應為大火負責任?

更新時間:19:01 2026-10-29 HKT
發佈時間:17:58 2026-10-29 HKT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獨立調查報告出爐 懶人包 ▼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警釀成168人罹難,獨立調查委員會於10月29日公布完整報告。起火主因為工人不當棄置煙蒂,且維修期間消防系統停用致火勢失控。報告嚴厲譴責承辦商「宏業」與「鴻毅」為罪魁禍首,並直指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與屋宇署有嚴重監管缺失。委員會強烈建議立法打擊維修圍標,並全面改革現有樓宇監管架構。


📌 災難肇因與核心
  • 致命起火源頭:建築工人在竹棚上不當棄置未熄滅煙蒂,點燃平台紙質雜物與大量高可燃性臨時建築物料。
  • 防護系統失效:消防水缸與警報系統因維修長期關閉,防煙門被違規開設「生口」,致濃煙灌入阻斷逃生通道。
📌 責任歸屬與究責
  • 私營機構罪魁:總承建商「宏業」及顧問「鴻毅」被指敷衍塞責、無視安全,被判定必須為火災慘劇負責。
  • 政府監管疏漏: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執法鬆懈須負較大責任,屋宇署缺乏危機意識,消防處亦未妥善評估風險。
📌 揭露積弊與未來改革
  • 揭發圍標文化:報告揭示維修業界普遍存在圍標及反競爭合謀行為,令大廈招標及管理制度徹底失效。
  • 立法嚴厲打擊:建議訂立針對樓宇維修圍標的刑事罪行,並成立跨部門特遣隊聯手打擊不法行為。
  • 重組監管架構:提倡改革屋宇署結構、改組獨立審查組,並設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強化對市民支援。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作為本港最慘重的火災,何人應為火災負上責任,成為全社會關注的重點。獨立委員會調查報告今日(29日)公布完整內容,《星島頭條》整理報告書冊內容,即睇起火、火勢蔓延和造成重大傷亡原因、各部門責任及多項改善建議等多項內容。

宏福苑火災調查報告全文:書冊、目錄章節及頁數一覽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分為兩冊,設16章節,以及9份附件,合共1013頁。

報告目錄如下:

  • 第一章 引言及致意
  • 第二章 研訊的範圍、工作、程序及方式
  • 第三章 宏福苑的概要
  • 第四章 宏福苑的樓宇維修工程
  • 第五章 火災當日
  • 第六章 起火、火勢蔓延和造成重大傷亡的原因
  • 第七章 檢視滅火和疏散行動及處理緊急求助電話和求助個案的程序
  • 第八章 消防隊目何偉豪殉職及檢視與其殉職相關的行動程序及裝備
  • 第九章 與樓宇維修工程消防安全相關的規管制度
  • 第十章 工程承建商/承辦商及私營機構的責任
  • 第十一章 政府部門對宏福苑工程火警風險的監管責任及承擔
  • 第十二章 就職權範圍(一)事宜的建議
  • 第十三章 與大型樓宇維修工程招標程序相關的圍標及其他不當行為
  • 第十四章 宏福苑個案所涉及反競爭行為及大廈管理的相關問題
  • 第十五章 就職權範圍(二)事宜的建議
  • 第十六章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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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大火時間線:大廈維修工程背景及火災當日經過

大埔宏福苑共有8幢樓宇,於2014年被選為強制驗樓計劃目標樓宇,屋宇署於2016年6月10日發出法定通知,要求為大廈公用地盤及外牆進行維修。在2025年11月26日火災當日,宏福苑正進行大規模維修。約於15時17分,火警迅速爆發並蔓延。火災重創了宏昌閣(F座)、宏泰閣(E座)等7幢樓宇,現場光井在短短數分鐘內演變成高聳火柱,火勢沿著光井迅速垂直向上蔓延,並在各單位內造成嚴重損毀。這場慘劇最終導致168人罹難,包括一名英勇殉職的消防人員,成為本港史上傷亡最慘重的火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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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火原因是甚麼?火勢迅速蔓延及重大傷亡成因分析:建築工人不當棄置未熄滅煙蒂

根據《報告》第六章分析,起火源頭為建築工人在竹棚架上不當棄置未熄滅的煙蒂,點燃了平台上堆積的紙質雜物而起火。火勢迅速蔓延的主因,是外牆在維修期間使用了大量高可燃性的臨時建築物料,包括不具阻燃性能的防護棚網及塑料帆布。此外,多幢大廈的消防栓系統和火警警報系統,因為進行消防水缸及食水缸維修工程而被長期關閉,在火災當日仍處於停用狀態。在沒有警報和水源的情況下,大廈防煙門及逃生樓梯間更被開設了供工人進出的「生口」(通道口),導致濃煙與高溫熱氣迅速灌入,阻斷居民逃生通道,釀成重大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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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滅火及疏散行動檢討:消防隊目何偉豪殉職經過

在火災當日,消防隊目何偉豪奉召到場支援。下午15時17分,何偉豪佩戴呼吸器獨自乘升降機前往宏泰閣(E座)25樓進行搜救與協助疏散,期間更曾協助一名乘坐輪椅的老婦。然而,由於現場入口受到阻塞,未能及時設置入口指揮站,何偉豪的個人警報器磁性鑰匙未能拔出,使指揮人員無法精確追蹤其位置。其後何偉豪與隊友失散。事後檢驗發現其呼吸器套具的氣瓶閥因受到撞擊而損壞,導致供氧中斷。何偉豪因吸入濃煙及熱氣窒息,不幸殉職。事件揭示了消防處在火場入口指揮、呼吸器紀錄數碼化及尋找遇險消防員的設備上,均存在改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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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大火罪魁禍首:報告點名宏業與鴻毅,揭私營機構規管漏洞

《報告》第二冊第十章第435頁深入剖析私營機構的責任,直指這場火災慘劇暴露出維修工程消防安全的規管制度存在嚴重結構性漏洞。委員會在報告中強烈譴責工程相關承建商,並點名批評項目的總承建商「宏業」及顧問公司「鴻毅」的管理人員。報告明確指出,宏業及鴻毅管理人員在多方面敷衍塞責、無視安全,包括未有分期施工、未有清理棚架平台上堆積的可燃物、未阻止工人在棚架上吸煙,且縱容「掛名」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在未進行實質監督下像橡皮圖章般簽署法定表格。委員會判定宏業及鴻毅的管理人員是這場火災的罪魁禍首,必須為慘劇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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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誰應負責?政府部門監管失誤逐一檢視

《報告》第十一章詳細分析了政府部門的監管責任與承擔。

房屋局獨立審查組須為大火負較大責任 缺失因多項不足

在負責監管工程施工的部門中,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被指執法態度鬆懈。相較於屋宇署,獨立審查組的缺失涉及政策及運作兩個層面,因而應負上較大責任。獨立審查組未能妥善履行其在強制驗樓計劃下的監督職能,在審核小工程呈交文件時未能及時發現逃生樓梯生口等致命違規,存在嚴重的系統性漏洞。

屋宇署存在缺乏危機意識、規管疏漏和執行不力等不足

屋宇署作為主要監管部門之一,在確保宏福苑樓宇維修工程安全方面同樣未能妥善履行監督職責。屋宇署存在缺乏危機意識、規管疏漏和執行不力等不足。儘管其與獨立審查組共同負責,但雙方缺乏良好協調,在執行規管制度時出現灰色地帶,未能及時制止承辦商使用易燃建材及違規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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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前線人員表現英勇 但部門未能妥善評估及消除相關火警風險

消防處在火災前的監管責任同樣存在缺失。儘管消防處前線人員在火災當日表現英勇,但部門未能妥善評估及消除與宏福苑工程相關的火警風險,亦未有效監督8幢樓宇消防裝置被關閉的情況。消防處在確保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妥善履行職責方面流於被動,未能建立行之有效的申報及巡查機制。

勞工處傷亡責任相對較輕

勞工處對火災造成的傷亡責任相對較輕。雖然勞工處主要負責地盤工人的職業安全健康,並非針對一般住戶,但委員會質疑其認為臨時建材風險不屬管轄範圍的立場。勞工處在處理涉及工地吸煙、棚網與發泡膠板阻燃性等重大安全投訴時,其處理方式顯然未如理想,存有改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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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示大廈維修界圍標與合謀積弊

除了安全規管問題,大火更揭示了大型大廈維修業界深植已久的違法文化。《報告》第十四章指出,本港大廈維修業界普遍存在圍標、貪污及不當合謀的反競爭違法行為。大批背景可疑、甚至具三合會背景的顧問與承建商活躍於行業中,利用「掛名」專業人士規避監管。宏福苑工程項目在招標過程中,同樣出現了多項圍標及反競爭行為的徵象,包括標書分析與評分基準疑點重重、利益申報流於形式,以及大廈管理中出現濫用「授權票」等問題。這令大廈管理與維修招標制度徹底失效,使居民在不知情下淪為不良業者掠奪利益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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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碧嬌收授權票 「令矛盾更尖銳」 惟無證據涉圍標

報告亦披露前大埔區議員黃碧嬌在屋苑大維修爭議中的角色。報告指出,黃碧嬌在擔任法團顧問期間出席多次會議,並在關鍵業主大會中動員收集大量授權票,數量高居第五。雖然黃碧嬌否認誤導及強行索票等居民指控,但報告引述杜淦堃意見指,其介入令屋苑矛盾更為尖銳,但無證據指出牽涉圍標,若涉及不當行為將由執法機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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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委員會提出多項安全及改革建議

針對上述系統性漏洞,委員會在《報告》中提出多項即時及長遠的關鍵建議:

  • 立法禁止及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

  • 將成立跨部門特遣隊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行為,成員來自警方、廉政公署和競爭事務委員會;

  • 訂立針對樓宇維修工程圍標的刑事罪行,並納入現行《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

  • 改革及強化強制驗樓制度;

  • 加強對市民的維修支援,成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

  • 改革屋宇署結構,加強領導和監督職能,改革運作機制,改組房屋局轄下獨立審查組,改革審查模式,並加強與屋宇署的聯繫和合作;

  • 消防處及勞工處亦會加強巡查和職能;

  • 建立跨部門聯合中央數據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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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報告|房屋局11月設公營房屋樓宇管制組 取代獨立審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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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居民短短一個下午經歷翻天覆地改變

《報告》在第十六章結語中指出,宏福苑大火是本港史上最慘重的災難之一。一場由人為疏忽、規管失效、私營機構敷衍塞責所累積的危機,最終在11月26日爆發,令1,984戶居民及其家庭的人生,在短短一個下午經歷了翻天覆地的改變。受災居民原本安居樂業,卻因這場因大廈維修而起的大火,失去了至親與家園。委員會期望,這份耗時調查的報告能為釐清責任歸屬、推行業界改革及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奠定堅實的基礎,讓逝者安息,並防止同類悲劇再次在香港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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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火源頭為建築工人在竹棚架上不當棄置未熄滅的煙蒂,點燃了平台上堆積的紙質雜物。在火勢蔓延方面,主因是外牆維修期間使用了大量高可燃性的臨時物料(如無阻燃性能的防護棚網及塑料帆布)。同時,多幢大廈的消防栓及火警警報系統因工程而被長期關閉,加上大廈防煙門及逃生樓梯被違規開設了供工人進出的「生口」(通道口),導致高溫熱氣與濃煙迅速灌入,阻斷了居民的逃生通道,最終釀成慘劇。

殉職經過: 消防隊目何偉豪奉召到場支援,獨自搭乘升降機前往宏泰閣(E座)25 樓進行搜救,期間曾協助一名坐輪椅的老婦。但隨後與隊友失散,事後檢驗發現其呼吸器套具的氣瓶閥因受到撞擊而損壞,導致供氧中斷,最終因吸入濃煙及熱氣窒息而英勇殉職。

暴露問題: 現場入口受到阻塞,未能及時設置入口指揮站,導致其個人警報器的磁性鑰匙未能拔出,使指揮人員無法精確追蹤其位置。這反映了消防處在火場入口指揮、呼吸器紀錄數碼化,以及尋找遇險消防員的設備上,皆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被指需負起較大責任,其缺失涉及政策與運作層面,執法態度鬆懈,未能妥善履行強制驗樓計劃下的監督職能,審核文件時也未能及時發現逃生樓梯通道口等致命違規。

屋宇署則被批缺乏危機意識、規管疏漏且執行不力,與獨立審查組缺乏良好協調,出現規管灰色地帶。消防處未能妥善評估與消除工程相關的火警風險,對消防裝置被關閉的監管流於被動。勞工處責任相對較輕,但在處理涉及工地吸煙及建材阻燃性等安全投訴時,表現未如理想。

委員會提出的關鍵建議包括:第一,立法禁止並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將其定為刑事罪行並納入現行《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同時成立由警方、廉政公署和競爭事務委員會組成的跨部門特遣隊。第二,成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以加強對市民的支援,並將房屋局轄下的「獨立審查組」改組為「公營房屋樓宇管制組」,改革屋宇署結構以強化監管。第三,加強消防處和勞工處的巡查職能,並建立跨部門聯合中央數據系統。

行政長官李家超率領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等共 7 名主要官員,在直播中起立向大火災民及全港市民鞠躬道歉 。

李家超在直播開場時表示,這場五級大火導致 168 人死亡及近兩千個家庭受影響,為受災居民帶來難以承受的傷痛,他作為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首長對此深感難過,並代表政府正式道歉。政府並承諾會從刑事調查、行政問責及政治責任三個層面追查到底,絕不迴避 。

獨立審查組執法鬆懈並存在嚴重系統性漏洞,何永賢因該組統籌及監管失效,須負上政策局首長的政治責任 。

獨立審查組(ICU)隸屬於房屋局轄下 。報告批評該組未能妥善履行強制驗樓計劃下的監督職能,在審核小工程呈交文件時,未能及時發現逃生樓梯被違規開設通道口等致命違規 。為此,政府宣布將在下月(11月)內成立全新的「公營房屋樓宇管制組」,徹底取代獨立審查組 。

政府將把樓宇維修工程的「圍標」行為正式列為刑事罪行,最重可判監禁 10 年及罰款 1000 萬元 。

李家超在直播中直言,圍標是導致這場火災的根源 。政府決定修例將圍標刑事化並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賦權執法部門凍結資產及傳召問話。此外,政府將成立由財政司司長法團全資擁有的「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自明年一月起為業主提供專業的招標和驗樓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