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氏鯨2023年遭船撞死 政府修例賦權漁護署劃限制區護鯨
更新時間:15:43 2026-10-28 HKT
發佈時間:15:43 2026-10-28 HKT
發佈時間:15:43 2026-10-28 HKT
2023年7月在香港西貢水域出沒的布氏鯨,經漁護署與保育機構解剖調查後,確認死因是遭船隻撞擊。環境及生態局向立法會提交《2026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草案》,建議賦予漁護署署長新權力,可將香港水域內特定區域劃定為限制區,以保障鯨屬動物的健康與福祉。草案同時建議增訂罪行,懲處不遵從限制區管制措施或署長發出的指示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第5級罰款(即50,000港元)。當局將於本月30日刊登憲報,11月11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開始二讀辯論。
按鯨魚狀況及目擊紀錄劃界
根據文件指出,漁護署署長在評估是否劃定限制區時,須顧及所有相關因素,包括鯨屬動物的目擊紀錄、健康狀況及所需介入行動的程度。漁護署署長會在諮詢海事處處長,並考慮區內現有設施及對海上使用者的影響後,劃定限制區邊界及訂明相關管制、禁止與限制措施。
文件訂明,限制區內的管制措施不適用於指定公務及緊急船隻,包括用於消防、救護、警務或海關用途的船隻;漁護署、康文署及海事處執行職務的船隻;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中央人民政府用於非商業用途的軍艦或其他船舶;以及因惡劣天氣或不可抗力因素,為確保人船安全而逼不得已進出限制區的船隻。
此外,值得留意的是,若干船隻可能有必要進入或離開限制區,例如航線位於限制區內的專營或持牌渡輪、運載限制區內居民的船隻,以及往返位於限制區的魚類養殖區、運載人員或漁獲及相關物料的船隻。
加強宣導教育 源頭遏不當觀鯨
當局將進一步加強公眾外展及教育工作,透過社交媒體平台等途徑,培養親近自然與尊重海洋生物的社會風氣,從源頭遏止不當觀鯨活動;同時會繼續與海事業界、生態旅遊營辦商及旅行社保持緊密聯繫,爭取業界支持海洋保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