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屆卸任議員「豪花」公帑向助理派獎金 立法會擬訂新指引堵漏洞 金額不得多於薪酬15%
更新時間:11:29 2026-10-26 HKT
發佈時間:11:29 2026-10-26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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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立法會換屆,39名議員未連任,其中多達30名卸任議員於離任前合共向157名議助,發放約940萬元的獎金或花紅。其中選委界前議員馬逢國向其助理、捲入風化案的施駿興發放26.4萬元獎金,相當於半年薪金,引起公帑是否妥善運用的質疑。據悉,立法會已初步敲定新指引,花紅等獎金總額不可超出薪酬15%。
議助花紅屬公帑 豪派被質疑「慷納稅人之慨」
議員助理的薪酬,是透過議員的「辦事處營運開支」實報實銷,因此本質上亦屬公帑。事件曝光後,上屆卸任議員之一、少數無用公帑發放花紅的實政圓桌田北辰就質疑如此派花紅做法「奇怪」,認為如果想酌情獎勵議助表現,應自掏腰包。其後立法會主席李慧琼解畫,指理解大家對議員使用公帑的意見,議員們亦明白市民對審慎使用公帑的要求,立法會會一如既往持續優化工作方式、方法及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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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議員:以往靠自律 日後不能再如此
據了解,議會方面已初步敲定新指引,往後議員不論以任何名目向議助派錢,包括花紅、約滿酬金、獎金等,總額都不得高於其薪金15%,與目前議員約滿酬金機制看齊,防止再有「臨離任前豪派」的亂象。而若要發放有關款項,亦須在僱傭合約中列明。若不符規定,立法會秘書處有權拒絕批核款項。
有資深議員稱,擬議的新指引仍有部分細節及推行時間等,要再作商討及最終拍板,但大方向不會變。由於現職助理採用舊的僱傭合約,稍後會要求議員與他們簽訂補充條款。
該議員認為,議辦職員的薪酬、表現各有不同,以往發放獎金並無定制,一般靠議員自律,但明白新時代下公眾對立法會工作透明度要求提高,寫得清清楚楚,亦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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