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醫療廣告質素參差 醫衞局:檢視《不良廣告條例》 陳建強促加強執法力度
發佈時間:21:17 2026-10-21 HKT
隨着粵港澳大灣區醫療融合加速發展,本港市面及網絡平台出現不少由跨境醫療機構投放的宣傳廣告,當中部分廣告在服務效果與風險披露方面參差不齊。有立法會議員關注政府會否檢討現行法例對境外醫療廣告的適用情況,優化規管機制,並與內地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或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建立對接及通報機制,共同規範跨境宣傳。
與內地建通報機制 檢討《不良廣告條例》
醫衞局今日(21日)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衞生署已與內地相關部委建立聯絡及通報機制,就涉及跨境醫療宣傳的違規情況互通信息,並在有需要時作個案通報,以便兩地在各自權限內依法跟進。政府亦會不時檢視《不良廣告(醫藥)條例》的涵蓋範圍及執行情況,研究是否有需要進一步優化條文,以更有效規管醫藥廣告。
當局指出,在檢視過程中,政府會參考其他地方的規管經驗,並考慮業界及社會意見,同時審慎平衡多方面考慮,包括保障公眾健康的需要、市民獲取資訊的權利,以及規管措施的相稱性和可執行性等。
本港醫療人員受守則約束 違規可啟動紀律程序
局方補充,香港所有受法定規管的醫療專業人員均須遵守相關註冊條例,以及由相關法定管理局和委員會制定的專業守則。各管理局和委員會普遍在專業守則中要求註冊人士在提供醫療資訊或服務時,必須保持準確、客觀及持平,不得誇大或作出不實陳述,亦不得以招徠病人或商業宣傳為目的。若有違反情況,相關機構可啟動紀律處分程序,以維護專業誠信及社會信任。
境外求診宜留存病歷單據 消委會設跨境轉介機制
當局強調,選擇在何處接受醫療服務屬於個人選擇。香港居民可選擇在境外接受醫療服務,非香港居民亦可選擇來港求診。不論求診者來自何處,在香港提供的醫療服務均須符合香港法例及專業規管要求;而境外醫療服務則由當地監管機構依法規管。市民如選擇在境外接受醫療服務,應留意當地相關法規,充分了解治療必要性、風險、跟進安排及總費用,並妥善保留病歷、單據及同意書等文件。
在消費糾紛處理方面,消費者委員會已透過與其他地方的消保組織簽訂合作備忘錄,建立跨境投訴個案轉介機制,涵蓋澳門及超過30個內地省市。如接獲跨境消費投訴,消委會會按既定機制轉介予相關消保組織跟進,並會繼續與內地消保組織合力加強宣傳教育,協助兩地消費者了解跨境消費注意事項及現行的跨境投訴處理機制。
衞生署發逾1600警告信 陳建強促加大執法力度
香港牙醫學會前會長、中西區區議員陳建強表示,過去一直關注有關議題,感謝立法會及政府當局作出討論及回應,並強調過去的言論並非想引起兩地牙醫之爭。
對於衞生署合共審閱了超過15萬條在本港不同媒體發布的廣告,並就涉嫌違反《不良廣告(醫藥)條例》(第231章)的廣告發出超過1,600封警告信,陳建強對此表示讚賞,但認為執法力度可以更強,呼籲政府相關部門應採取直接執法與取締行動,以保障市民的公共衞生與健康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