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大灣區規則機制對接成果豐碩 最快年底成立專組加快推進
發佈時間:14:28 2026-10-18 HKT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早(18日)出席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貿仲)主辦的「2026年貿仲粵港澳大灣區爭議解決高峰論壇」,他致辭時表示,自兩年前公布《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以來,特區政府透過機制對接、規則銜接及人才連接的「三連」,在各範疇均取得令人鼓舞的階段性成果。他透露,政府目標於今年底或明年初成立由律政司副司長統籌的「加快粵港澳三地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專組」,並於明年初與內地展開相關工作。
「三連」深化對接 司法送達新安排明年3月實施
林定國指出,在機制對接方面,律政司持續深化與內地的民商事司法協助,其中新修訂的跨境司法文書送達安排將於明年3月實施,進一步提升跨境案件審理效率,配合持續完善的仲裁保全安排,有效鞏固香港在跨境爭議解決方面的獨特優勢。
在規則銜接方面,「港資港法」與「港資港仲裁」措施的適用範圍去年已分別擴展至深圳、珠海及大灣區內地九市,並逐步累積案例。三地亦在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下,先後制定調解員資格評審、專業操守、跨境調解示範規則及仲裁員名冊等「灣區標準」。
人才連接方面,三地於去年12月發布《粵港澳大灣區仲裁員名冊》及《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2025年)》,分別涵蓋143名仲裁員及233名調解員,有效促進三地人才「軟聯通」。此外,自2024年成立的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至今已為全球逾5,000名人士提供能力建設項目,當中包括超過240位內地法官。

大灣區律師執業邁向恆常化
林定國強調,國家持續完善仲裁及跨境法律服務制度,為大灣區爭議解決服務帶來新機遇。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於去年2月發表意見,提出規劃建設大灣區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立統一仲裁規則及線上爭議解決平台;今年3月1日起生效的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鼓勵涉外仲裁當事人選擇內地或香港作為仲裁機構及仲裁地,並支持境外機構「引進來」與內地機構「走出去」。隨着《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修訂及相關管理辦法於10月5日施行,大灣區律師執業制度亦正式邁向恆常化。

展望未來,林定國表示,在《香港五年規劃》框架下,香港將繼續推動三地仲裁制度優勢互補,設立仲裁及調解「灣區標準」推廣平台,並研究制定大灣區仲裁示範規則。同時,2026年《施政報告》提出成立專組,協調相關政策局加快推進工作。
林定國讚揚貿仲走在國際仲裁發展最前線,包括於去年7月發布亞太區首部由仲裁機構制定的人工智能指引,緊貼國際最佳做法及用家需求。他相信,在各持份者共同努力下,將能充分發揮大灣區「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成為國家新發展格局的戰略支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