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政隨想︱譚鎮國:《強化飼主責任 正視流浪狗源頭》
更新時間:07:00 2026-10-07 HKT
發佈時間:07:00 2026-10-07 HKT
發佈時間:07:00 2026-10-07 HKT
本港每年約有400隻流浪狗被捕獲,今年首季就有105隻,上月元朗一宗無人看管狗隻咬死人的慘劇,令流浪動物相關政策引起社會關注,同時引發前線義工的憂慮。修例加強管制流浪動物勢在必行,筆者認為必須同步梳理有關政策。
不少廠房、倉庫長年以「看門狗」名義放養兇猛狗隻四處遊蕩,部分飼主缺乏動物保護意識,不願負擔絕育、登記領牌或接種疫苗等行程程序及費用,變相逃避法例責任。當廠房結業退場,大量狗隻被遺棄成為流浪狗。不少前線動保義工及團體為防止流浪狗群大量繁殖,用自己名義為流浪狗登記晶片,以便安排絕育及進行救援。而在現行制度下,倘若流浪狗被執法部門捕獲,負責登記的義工就要負起上庭及罰款等刑事責任,對於未來或會加重刑罰,不少動保團體深感憂慮。

不少前線動保義工及團體為防止流浪狗群大量繁殖,用自己名義為流浪狗登記晶片,以便安排絕育及進行救援。資料圖片
筆者認為,流浪狗問題須由源頭做起,控制繁殖數量,降低狗隻絕育門檻,建議當局善用北都閒置土地興建臨時動物收容中心,積極落實「TNR計劃」,即把流浪狗捕捉後絕育再放回原來棲息地,從源頭截斷流浪犬的繁殖鏈。同時應檢討晶片登記及建立合理的義工暫託登記制度,避免法例變相懲罰熱心義工,並鼓勵更多有心人投入動物救助。當局亦應建立健全的飼主責任機制,針對倉庫狗強化監管及巡查執法,確保飼主為狗隻登記領牌、植入晶片及強制絕育;並加大罰則,嚴格打擊拒絕登記及棄養行為。
動物權益、公眾安全並非對立。筆者將繼續在議會推動人寵共融政策,呼籲支持領養代替購買,攜手共建更加友善溫暖的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