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專屬法例︱立法會逐條審議 議員關注「指明工程及情況」寫法欠清晰

更新時間:12:46 2026-09-10 HKT
發佈時間:12:46 2026-09-10 HKT

立法會《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早(10日)召開會議,繼續進行逐條審議。多名議員關注指明工程及情況的寫法不太清晰,業界未來能掌握當局在哪些情況下可批出豁免或變通,當局稱日後或發指引解說。

梁美芬質疑草本中英文意思存歧義

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指,政府已提交指明工程及情況公告的草本,而當中有條款寫上:「會便利提升下述設計、建造品質、功能及可持續性」,中文是「會」、英文是Would,是否代表「一定」要提供便利。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陳樹恒確認,是必須做到便利提升的效果,才會符合指明情況。

吳英鵬關注豁免前安全要求

選委界吳英鵬表示,明白效率對北都工程的重要,但安全是同樣重要,關注當局在為指明工程批出豁免或變通前,加入要求「在作出公告前,需顧及有關工程或情況對建築物安全、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及對公眾健康的影響,必要時要諮詢或參考專業意見」。

何珮玲稱審批須考慮其他因素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何珮玲回應稱,即時滿足了指明情況、指明工程,只是滿足了特殊情況的條例,署長是否批出豁免或變通前,都要考慮其他因素,包括新的建築安排是否安排,會否影響公眾衞生的標準,同時此項目需要入則,即屋宇署及相關部門都會審議發展圖則是考慮了安全的因素。

陳紹雄指部分內容寫法相對籠統

選委界陳紹雄關心條例中列明的「指明情況」及「指明工程」是否寫得清楚,因影響到如何讓建築事務監督,可酌情行使或信服這是值得行使,《建築物條例》第42條(1)部分,但政府的指明工程及情況公告的草擬本中的,「建造品質、功能及可持續性」寫法相對籠統,可以很主觀性。他建議當局將內部行政程序大致顯示出來,以說明是由跨部門討論決定,給予業界一個清晰說明。

何珮玲表示,可於事後補充內部審批的流程做法,當中有否規限,亦稱屆時或會發指引,讓業界了解及明白當局會如何處理。

記者:郭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