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單位神秘上鎖櫃竟藏遺照 租客嚇怕連夜搬走 怒告代理促退佣金

更新時間:12:37 2026-08-10 HKT
發佈時間:12:37 2026-08-10 HKT

租住附設家具及設備的單位,可讓租客省卻添置傢俬的麻煩。不過,內地近日發生一宗租樓驚魂,一名租客透過地產代理租住一個兩房單位。入住一個半月後,竟在屋內一個上鎖的神秘櫃子內,發現一張先人遺照。同屋室友當場嚇至大哭,兩人隨即漏夜搬離單位。業主事後退回全數按金,但地產代理拒絕退還佣金。租客表明準備入稟提告,要求退還佣金及賠償搬遷等損失。

業主稱櫃內只有雜物

內媒報道,事主今年4月透過地產代理「我愛我家」在上海租住位於徐匯區龍華地鐵站附近一個兩房單位,月租5300元(人民幣,下同),雙方簽約一年,並於6月1日正式入住。事主指,簽約前因屋內仍有其他舊租客,兩人未能仔細檢查單位,代理亦未有提及有任何特殊情況。交樓時,業主僅稱主人房內有一個上鎖的櫃子,裏面只放了雜物,著他們毋須理會。

直到7月20日晚上,事主表示,因室友房間靠近馬路、受到汽車噪音影響,兩人準備調換房間住。整理物品時,室友對櫃子產生疑慮,於是查看櫃內。由於櫃門被單車鎖鎖住,只能拉開一道縫隙,他用手機手電筒照入後,看到一個被紅布包裹的長方形物體,「一眼看見是一張有黑邊的遺照,直接頭皮發麻。」同住的室友當晚被嚇哭,兩人隨即連夜搬離單位,期間更需額外花費暫住酒店及搬屋。

事發後,業主已向事主退還全部按金,惟代理表明無法退還佣金。事主對此感到不滿,正計劃入稟控告該地產代理,要求退還2,650元的代理佣金,並考慮向代理及業主追討兩晚酒店住宿費約1,000元,以及搬屋費用約700元。

內媒記者於本月5日致電「我愛我家」上海總部查詢。工作人員回應指,相關問題已有專責人員跟進處理,會將情況向上級反映,並通知負責人回覆,不過至截稿前,該代理公司尚未作出正式回應。

律師:不屬法定「凶宅」 難直接構成根本違約

針對今次事件,有內地律師分析指,法律上支持退租的「凶宅」,一般特指單位內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且業主在出租時故意隱瞞。若僅是櫃內遺留親屬遺像,屬於業主個人物品遺留,房屋本身並無質量瑕疵。在內地司法實踐中,這通常不被認定為「根本違約」,因此較難直接以此為由支持退租。

不過律師補充,根據內地《民法典》第708條規定,出租人有義務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居住用途。由於將先人遺像留在出租單位內已超出正常租賃範疇,租客有權要求業主限期移走該物品。若業主拒絕配合,導致單位無法正常使用、嚴重影響居住體驗,租客便可進一步主張業主違約。此外,若業主不願配合,地產代理亦有義務為租客協調或更換其他合適的租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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