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工玩手機罰款$200?連鎖米線店列3大守則 店長1情況「連坐」受罰 網民嘲:邊個返工唔用手機?
發佈時間:16:28 2026-06-08 HKT
現代人大多「手機不離身」,由日常社交到處理生活大小事,幾乎隨時隨地都會用到手提電話。近日,有港人於連鎖米線店等待外賣時,發現店內張貼一張有關員工於工作期間使用手機的守則,列明員工只限於工作交流時才可以使用手機,如有違規將被罰款$200,店長甚至在一情況下會被「連坐」受罰,不少網民認為規矩太過嚴格,又不禁嘲諷:「邊個返工唔用手機?」
返工玩手機罰款$200?連鎖米線店列3大守則 店長1情況「連坐」受罰
現今世代,單是一部手機已經可以處理生活所需,故此大多人日常生活都是難以與手機割捨,就連上班空閒時間亦會不時查看手機。最近,有港人於一間米線店等待外賣期間,留意到店內張貼一張有關員工於工作期間使用手機的守則,規定員工於工作期間只限工作交流時始能使用私人手提電話,強調「不得隨時玩手機」,如急需使用手機要知會店長。
其次,如發現員工於工作時間內玩手機,每次被罰款$200,店長更需要以身作則,同時監管員工是否違規。如公司管理人員巡視或翻查閉路電視發現員工違規,同時店長並無處罰的話,店長每次須被罰款$100,告示最後更表明收取之罰款將作為職員膳食之用。樓主認為,此類守則大多只為作出阻嚇功能,但他批評管理人員:「諗出嚟嗰個都幾XXX」。
網民嘲:邊個返工唔用手機?
對於米線店舖限制員工於上班期間使用私人電話,有網民認為做法合理,「返工時唔比玩手機嬤好,尤其係餐廳樓面」、「如工作時間光明正大玩手機,可以想像舉手舉到麻痺,叫唔該叫到喉嚨痛,啲侍應都係望住部機唔理啲客」。不過,大多網民批評以罰款作為處罰方式或有不當,「其實唔影響工作運作就得」、「有邊個返工唔用手機?咁冇嘢做嗰陣坐喺度發呆呀?」、「罰錢香港勞工法例得唔得㗎?」
《僱傭條例》列9種情況可扣薪
按1823網頁顯示,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只可於下列9種情況下扣除僱員工資:
- 僱員缺勤: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期間的工資
- 僱員因疏忽或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設備或財產: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但以不超過$300為限,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
- 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僱員的工資:可按數扣除,但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之一
- 僱主供應給僱員的膳食及住宿費用:可按值扣除
- 僱主代僱員繳交的退休計劃、公積金計劃、離職金計劃、醫療福利計劃或儲蓄計劃的供款:必須由僱員以書面提出要求
- 僱主借給僱員的款項:必須獲得僱員的書面同意
- 僱主根據任何法例的規定或獲法例授權,可扣除僱員的工資
- 扣除已支付法定侍產假薪酬:如僱主在僱員提供所需文件前已支付法定侍產假薪酬給僱員,但僱員在放取首天侍產假後的三個月內或離職時仍未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僱主有權將已發放的侍產假薪酬,從僱員的工資中扣除
- 僱主可根據法院發出的扣押入息令,從僱員的工資中扣除僱員尚未支付的贍養費
僱主須優先扣除(1)至(8)項後,才扣除第(9)項目。除非獲勞工處處長書面批准,否則各項扣除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一半(因缺勤(1)及未付的贍養費(9)而扣除的工資除外)。如僱主非法扣除工資,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及監禁1年。
文:RY
資料及圖片來源:Th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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