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紅書網民推介塔門露營 草地做1行為被狂轟 港人無奈:我哋周圍執垃圾都冇用

更新時間:11:00 2025-12-20 HKT
發佈時間:11:30 2025-12-20 HKT

內地旅客來港除了品嘗美食及購物,有人亦喜愛親親大自然,前往郊區遠足及露營。近日,有內地網民於社交平台公開推介前往塔門露營,又以「沒有遇到野豬」為賣點,惟期間1個行為捱轟,有香港網民無奈表示:「我哋周圍執垃圾都冇用」。詳情即看下文!

內地客力推塔門露營絛野豬 因1行為被網民狂轟

有內地網民日前在小紅書以「沒有野豬的塔門島露營」為題,上載片段介紹如何前往塔門露營,片中先有由大學站馬料水碼頭前往塔門的教學,及後就有抵達塔門後前往紮營草地的方法。惟一行人準備晚上燒烤時,有人疑未有使用隔熱氈,直接在草地上生火,有機會導致草地養分流失,從而變得更加貧瘠。

片中旅客在草地上生火燒烤的行為遭不少網民在社交平台狂轟,「在草地上燒烤是什麼操作」、「草坪被燒到禿了」,甚至有人建議應向有關部門投訴。有網民則無奈表示:「香港就咁被破壞,我哋周圍執垃圾保護香港都冇用,真係好心痛。」

非指定地點露營/生火均屬違法 

根據第208A章《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任何人只可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範圍內的指定燒烤地點或指定露營地點生火或用火;同時不得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露營或建立帳幕或臨時遮蔽處,但在以下情況下進行則除外:按照總監所批給的許可證的規定及在指定露營地點內。」規定市民及旅客只可以在香港郊野公園指定的41個露營地點內露營,否則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

雖然塔門並非漁護署及康文署轄下的郊野公園及官方營地,然而在該區生火或露營均有機會違反法例,包括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提提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文:TF

資料及圖片來源:小紅書、threads、康文署漁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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