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打算遺產只留給大仔 律師提醒立「偏心遺囑」 需建立兩層機制
發佈時間:06:00 2025-12-20 HKT
藝人佘詩曼今年踏入「5字頭」,早前她公開自己已立下遺囑,期望辛苦打拼回來的財產可按其意願分配。事實上,越來越多正值壯年的港人注重遺產規劃,除了確立將財富傳承給至愛或後人的安排,也避免將來後人出現爭拗。遺囑作為一份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原來訂立時有不少學問,若隨意撰寫,一旦出現漏洞便有機會引發後人爭拗。有律師有多年處理遺產事宜經驗的張志宇律師表示,協助客戶立遺囑時會建立「多一兩層的機制」,並清楚了解客戶分配意願,遇上遺產分配「偏心」的情況均會記錄在案。
張志宇多年來見過不少遺產爭議,他說最常見的原因是死者生前與家人溝通不足,「變成那些子女在老人家過世之後,都不知道有多少遺產」,另一個原因是家人之間關係疏離,導致爭執。若沒有立遺囑、依賴《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分配遺產的話,很多時也會出現後人爭拗。他舉例,有父親過身後,其中一名子女聲稱因一直同住照顧父親,因此父親將住宅物業給其繼承,通常這種口頭承諾也很容易引起爭拗,因其他子女可能會表示對此遺產安排不知情,結果引發爭拗。

自己手寫遺囑小心有漏洞
不過,有時候即使立了遺囑也未必能避免爭拗,張志宇坦言有些人自己手寫遺囑,或上網下載遺囑範本照抄,其遺囑因為有不少漏洞而被挑戰。他說最簡單如寫錯受益人名字或其身份證號碼,有些則可能寫得不清楚,例如僅寫明離世後,將物業傳承給兒子,但沒寫清楚其他剩餘財產的處理方法。
張志宇表示,若由律師起草遺囑會列明客戶所有資產,即上述例子除了物業,剩餘所有財產的分配,甚至建立「多一兩層的機制」,例如協助客戶寫明若兒子較自己更早離世,或在自己死後28日內兒子離世的話,這些資產會傳承給甚麼人。
律師會了解客戶分配意願
同時,他也會詢問客戶為何作出該分配安排,舉例立遺囑者僅將資產傳承給大兒子,小兒子沒有獲任何分配,他身為律師會了解客戶意願,並紀錄下來,放在該遺囑的檔案內,「將來真的有需要(爭產官司)的話,律師要上法庭做證人,拿著檔案告訴法官,究竟當時這個客戶是怎樣給指示的。」
另一方面,律師也會確保長者有「精神行為能力」立遺囑,例如會要求65歲或以上的客戶,在立遺囑一兩星期前,先找醫生進行簡短智能測驗(簡稱MMSE)的認知測試,這份認知測試的報告亦會一併放入該遺囑的檔案。

為客戶立遺囑時,律師也會問清楚客戶是否有舊遺囑,是否已將舊遺囑正本撕毀;同時仍會了解新立遺囑的保存方法。他說交給律師存放遺囑未必是好方法,因遺族未必認識這位律師,律師亦有機會較遺囑人更早過身。
他建議客戶將遺囑交給遺囑執行人保存,當然這需要及早問準這位親友是否願意擔任執行人;另外也可以交由受益人保管,因為「對於他來說,一定會如珠如寶地保管這個遺囑。」
遺囑放銀行保險箱較佳
若客戶擁有銀行保險箱的話,則是存放遺囑的更好方法。因遺產執行人要盡其所能,找出死者的所有財產,例如去向各大銀行查詢死者是否擁有戶口及保險箱。值得留意是,打開死者的保險箱需要約民政事務署職員一同前往,民政署職員會抄錄箱內有甚麼財產,如果保險箱內有遺囑正本,會交給遺囑執行人處理。
張志宇補充說,不宜將遺囑放在聯名保險箱,他假設一位媽媽將遺囑放進跟女兒聯名的保險箱,而遺囑中女兒分配的資產不多的話,該女兒可能有可能偷偷地銷毀該遺囑。他又舉例若該女兒與媽媽鬧翻了,媽媽過世後她不去開啟這聯名保險箱,屆時遺囑執行人需向法庭申請命令又多一重麻煩。
另外,私人保險箱也未必適合存放遺囑,因這些保險箱坊間越開越多,後人不容易找到,相反後人聯絡本地銀行較容易,去信十多間銀行便可找到死者的戶口及保險箱。

私生子女同享遺產繼承權
曾有一個案,一個香港男士突然離世,突然間出現一個內地女士帶着小孩出來「爭家產」,原來這位男士多年來在內地有外偶及私生子,但遺孀在丈夫過身後才突然得知。張志宇指,在香港法律下,不論是否私生子,所有子女均享同等繼承權,配偶可先分得50萬元的資產,其餘再有配偶與子女平分。假設該男士有1000萬元資產,太太可獲50萬元,以及其餘950萬元的一半、即475萬元。另外475萬元則由各子女平分,若有3名子女,每人可獲約158.3萬元。不過若突然多了一名私生子,這475萬元便要平分四份,即每人118.75萬元。
他說這個案中、該內地女士申請法援,用盡法例下各種程序,要求「正印」太太賣樓、分錢。這位太太面對丈夫剛過身,申請遺產承辦也未完成,便面對外遇帶着私生子步步進逼,結果太太要急着賣樓、籌集資金滿足對方要求。不過他補充,不論這位男士生前是否立了遺囑,其私生子女仍可利用香港法例第481章《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申請從死者遺產中獲得一筆款項,讓私生子女生活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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