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私藏女犯血液樣本 手機有女方裸照
發佈時間:03:00 2026-08-25 HKT
25歲男警前年接收女疑犯的血液樣本後,涉嫌一直藏於家中雪櫃,並沒有交到政府化驗所,他否認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昨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被告與女疑犯有親密關係,其手機內有女疑犯祼照,及曾向女方稱「你再唔上水 你毒駕單野就XX嫁啦 我急過你呀」,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蓄意隱瞞重要證據,阻撓相關刑事調查。
被告程朗,原被控勒索、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致他⼈作非法的性行為、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勒索和威脅他人非法性行為罪指被告涉嫌威脅女子X交出30萬元、及威脅她性交,惟控方就該兩罪不提證供起訴,現僅控被告公職行為失當及其交替控罪、妨礙司法公正罪。
否認藉公職作不當行為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於2020年7月加入警隊,自前年3月10日起駐大埔刑事調查隊第三隊;前年5月29日X因涉普通襲擊罪而被捕,負責警員亦懷疑X犯酒後駕駛罪,被告同日上午到上水接手處理案件,並從同袍接收X的血液樣本。
前年5月30日,X因在公眾地方打鬥罪,首次到法庭提堂。被告與被告上司、督察賴冠文曾以WhatsApp對話,被告承認把X的血液樣本放了在自己家中雪櫃,賴隨即指令被告把X的血液樣本送交政府化驗所。
惟被告其後繼續把X的血液樣本藏於家中,更開始私下與X接觸。前年6月3日清晨被告曾把X帶到其大埔林村的居所,被告用手機拍攝了6張X的獨照,其中包括4張裸照。
被告在同年7月17日被捕,警方在他家中雪櫃檢獲X的血液樣本。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透露約於前年7月8日,X曾問他是否仍保留其血液樣本,他便拍攝血液樣本及以WhatsApp傳送「閱後即刪」相片給X;同日被告再向X發送1張「閱後即刪」黑色圖片,稱「你再唔上水 你毒駕單野就XX嫁啦 我急過你呀 快手聽電話」。
案件編號:DCCC 241/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