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公仔彈珠機店發牌修例 麥美娟:「場主」須負全責

更新時間:03:00 2026-05-24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5-24 HKT

  政府擬修訂《賭博條例》,針對夾公仔機及彈珠機引入發牌制度。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建議將「有獎娛樂遊戲牌照」與「公眾娛樂場所牌照」脫鈎,以堵塞法律漏洞,釐清業界責任。
倡兩娛樂牌照脫鈎堵塞漏洞
  據政府市面調查估算,現時全港約有2000多間夾公仔機店及200多間彈珠機店,但目前僅有3個處所成功取得相關牌照,現正處理數十宗申請。針對現時夾公仔機店常見「場主」租舖再分租予多名「台主」的經營模式,麥美娟指出,在修例後責任將會明確化。「場主」必須為場內所有機器統一申請牌照並負上全責。持牌人須在場所或機器上張貼牌照資料、持牌人聯絡方法,以便消費者在機器故障時投訴,以及防止沉迷的警告標語。局方亦會增加牌照處人手,加強突擊巡查。
  她強調,此舉不會阻礙「台主」做生意,反而能令行業更規範化。至於非商業用途,如學校活動及嘉年華會等免費任玩,則毋須申領此牌;商場或餐廳若以「消費滿500元可夾一次」作招徠,則維持申領「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當局暫不打算改動每局最多付5元及獎品價值300元的上限。
  針對近期有報道指旅客在網吧包廂留宿,麥美娟指,任何處所出租少於28天均須申領賓館牌照。對於非法經營賓館,會用強硬執法手段,確保使用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