嗅索印傭體香求性交 男僱主性騷擾賠18.3萬

更新時間:03:00 2025-02-15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5-02-15 HKT

  六旬獨居男僱主於2023年不但向女印傭提出性要求,更數次在女傭沐浴後嗅其頭髮及體味,直稱「工人就唔X得㗎咩」、「俾我X呀」,其後更表示欲與女傭結婚生子。女傭早前經平機會代表入稟區域法院,指控男僱主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暫委法官汪祖耀昨頒下判詞,裁定男僱主曾對女傭作出性騷擾,而他向女傭作出「就係想同你做愛吖嘛,你唔明呀?」等言論時,充分令女傭感到恐懼及冒犯,終下令男僱主須向女傭賠償逾18.3萬的感情損傷費用等,另須支付本案的訟費。
  申索人為印傭Sri Wahyuni,答辯人為前僱主林銳生。汪官指,印傭以已婚及不通曉廣東話為由,多次拒絕林的性要求,惟林威脅印傭必須迎合其要求,否則會將她解僱。汪官認為林的行為對印傭造成冒犯及威嚇,裁定林確實犯下性騷擾的罪行,林須向申索人判予6萬元感情損害賠償、1萬元懲戒性損害賠償及逾11萬元收入損失賠償,總賠償金額共逾18萬元。
「同我生個仔我係咁樣想嘅」
  案情指,印傭自2022年2月起任職答辯人林銳生的家傭,惟林曾在印傭沐浴後,嗅其頭髮及體味並稱「好香」,他向印傭表示他希望她能替自己生小孩。林其後向印傭提出性要求,欲在房間內性交,提及「我想搵到個好嘅工人姐姐同我生一個仔,同我結婚,同我生個仔我係咁樣想嘅…」等言論,惟林遭拒絕後對印傭稱「工人就唔X得㗎咩」、「俾我X呀」等,印傭感到驚恐並向男僱主稱:「我唔要咁樣呀先生」 。
  案件編號:DCEO 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