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案解密︱瀋陽「賊王」張顯光持槍掟炸彈打劫銀行 身背8條人命死刑前最想「看兒子的信」

更新時間:07:00 2025-06-08 HKT
發佈時間:07:00 2025-06-08 HKT

2003年1月18日,在瀋陽,被稱為大陸「賊王」的悍匪張顯光率領的犯罪集團在一間銀行前引爆自製炸彈,並向工作人員開槍,搶走220萬元現金(人民幣,下同),造成3人死亡,隨後逃亡。2006年8月張顯光落網。11月9日被判處死刑。庭上他稱自己罪孽深重,拒絕律師為其辯護。12月1日,瀋陽市中院終審張顯光案,核準死刑立即執行。

兄弟犯罪團惡名昭彰

據法庭文件,張顯光(1965年出生)與其弟張顯輝、張顯明(均已被執行死刑)長期合作犯案。1999年至2001年間,該犯罪集團在哈爾濱犯下多宗搶劫殺人案:

相關新聞:奇案解密︱比林過雲更兇殘?廣州雨夜屠夫姦殺18妙齡女割器官製標本

‌1999年11月‌:在哈爾濱道外區搶劫鞋商侯延鳳,致其死亡,搶走1950元。

‌1999年12月‌:搶劫海鮮市場業主韓祥華,槍殺韓祥華等三人,劫走10餘萬元。

‌2001年1月‌:在瀋陽沈河區持槍搶劫郵政儲蓄所78.5萬元,殺害的士司機並打傷民警。

1·18銀行劫案震驚全國‌

2003年1月,張顯光兄弟逃至遼寧省瀋陽市期間,與李彥波、李彥彬(均為親屬)預謀搶劫銀行運鈔車。因臨近農曆新年,銀行現金儲備量大,他們提前盜取客貨VAN並準備自製炸彈、獵槍、尖刀等犯案工具。

張顯光率領的犯罪集團於2003年1月18日下午5時50分,在瀋陽市商業銀行遼沈支行第一儲蓄所門前,將炸彈置於銀行門前單車後架,遙控引爆運鈔車。爆炸致押運員劉偉、送款員王洪海當場死亡,5名銀行員工重傷。其後,4人蒙面持獵槍掃射,殺害試圖反抗的司機,劫走現金220萬元,再駕駛預藏的客貨VAN逃離,全程僅3分鐘58秒。

相關新聞:奇案解密︱廈門巴士爆炸40死慘劇 9個月後靠142米外斷手破案

相關新聞:奇案解密|四川白巖溝剿匪逾1500人上陣 火箭炮手榴彈火拚3天終以火攻滅2悍匪

「賊王」歸案

瀋陽警方出動上萬警力,排查34萬戶居民,懸賞30萬元徵集線索。警方次日發現被劫匪丟棄的客貨VAN,車內遺留獵槍、子彈等物證。

‌‌2003年2月‌:警方發起「虎石台戰役」,抓獲張顯明、張顯輝及李彥波、李彥彬。‌主犯張顯光潛逃,化名「吉中林」隱匿於黑龍江齊齊哈爾農村。

‌2006年8月8日‌:齊齊哈爾警方根據群眾舉報,在其租住處將其抓獲,現場繳獲雷管17根、尖刀1把。

‌審判與結局

‌張顯光被控爆炸罪、搶劫罪、故意殺人罪等多項罪名。‌2006年11月9日‌,瀋陽中院一審判處死刑。庭審中張顯光承認全部罪行,稱「罪孽深重」,拒絕律師為其辯護。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6年11月24日依法報送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高院經覆核查明了張顯光的犯罪事實,指被告人張顯光在實施爆炸、故意殺人、搶劫、故意傷害犯罪中,致8人死亡,4人重傷,6人輕傷,1人輕微傷,且搶劫數額巨大,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嚴重危害了公共、公民生命、國家和公民財產安全,屬於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判處死刑。

相關新聞:奇案解密|南航客機降落失事釀35死39傷 人為肇禍 深圳機場唯一致死空難

死前最想念親生兒子

張顯光的一審辯護律師梁守仁表示,在看守所的三次會見中,張顯光曾表示:「我想看看兒子給我寫的信!」在接受一審判決後,張顯光再一次表示:「想看兒子的信。」這一切,透露出他對親生兒子的掛念。所以他在行刑前,可能最想見到的就是自己的親生兒子。然而,據傳,張顯光被處決後,其骨灰遭家人拒收。此外,同案4名從犯此前已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