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放蛇打擊白牌車 杏花邨去鰂魚涌索價121元 49歲男司機被捕
更新時間:21:15 2026-11-05 HKT
發佈時間:21:15 2026-11-05 HKT
發佈時間:21:15 2026-11-05 HKT
港島總區交通部今日(5日)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的行動,透過中介平台要求載客服務,由杏花邨前往鰂魚涌,費用為121元。平台派出一輛本地登記的私家車前往上客地點,警員喬裝乘客登上私家車,其間表露身份並以涉嫌「非法載客取酬」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拘捕一名49歲本地男子,而涉案私家車則被拖走扣留檢驗。
警方呼籲駕駛人士切勿從事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活動。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司機如被定罪,亦會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12個月,最長可達3年。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嚴思浩指,運輸署署長會根據《條例》暫時吊銷涉事車輛的車輛牌照,並指示車主將車輛移交署長保管。首次定罪吊銷期為6個月,再次定罪則為12個月。若涉事車輛屬跨境車輛,運輸署亦會以違反「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條件為由,撤銷其通行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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