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門全港多區反黑工 拘15人包括1名僱主
更新時間:01:32 2026-10-17 HKT
發佈時間:01:32 2026-10-17 HKT
發佈時間:01:32 2026-10-17 HKT
入境事務處聯同多個執法部門,在全港多區展開連串反非法勞工行動,搜查餐廳、零售店及工業大廈單位等場所,共拘捕15人,包括12名懷疑非法勞工、一名涉嫌聘用黑工的女僱主、一名協助及教唆者,以及一名逾期逗留男子。
入境處於10月9日至15日期間展開代號「曙光」的反非法勞工行動,並聯同勞工處進行「彩虹行動」、與警方採取「冠軍行動」,以及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執行「驚愕行動」。漁農自然護理署及海關亦有參與相關聯合執法工作。
行動期間,執法人員在全港多區巡查及突擊搜查多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零售店和工廈單位等。
12名懷疑黑工被捕 一人持「行街紙」
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包括8男4女,年齡介乎20至54歲。當中一名男子持有不允許從事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
此外,一名47歲女子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另一名28歲女子則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執法人員亦拘捕一名43歲逾期逗留男子。
入境處表示,涉及僱主的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稍後有更多人被捕。
僱用黑工最高囚10年
入境處重申,旅客未獲批准,不論是否收取報酬,均不得在港從事僱傭工作。違反逗留條件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僱主若聘用非法入境者、逾期逗留者或被拒入境人士等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高等法院亦曾頒布判刑指引,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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