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中秋節「民間煙花」多處違法燃放 遊樂場變花火大會

更新時間:06:02 2026-09-26 HKT
發佈時間:06:02 2026-09-26 HKT

昨日(25日)中秋佳節,市民外出賞月團聚之際,網上接連流傳多段懷疑非法燃放煙花及「煲蠟」的影片。其中一段拍到公路旁突然升起十多響煙花;另一段則顯示大批市民帶同小童,在遊樂場內近距離觀看煙花。另有市民在將軍澳寶康公園發現數名孩童疑在無成年人看管下「煲蠟」,險象環生。

公路旁連放十多響煙花

Facebook群組「大埔 TAI PO」昨晚約11時流傳一段長約6秒的影片。從畫面可見,拍攝者身處一輛行駛中的汽車,公路旁的夜空突然有十多響煙花接連綻放,紅、黃光點在漆黑夜空散開,格外耀眼。

帖文未有交代拍攝日期及確實地點,亦無法僅憑畫面判斷煙花從何處發射。帖主批評:「𠵱家連中秋都可以放煙花。」不少網民留言慨嘆類似情況並非首次發生,有人稱「不嬲都有」,亦有人諷刺「想點玩都可以」。

由於煙花疑在公路附近施放,火花及碎屑一旦跌落行車線,不但可能引起山火或燒着雜物,也可能令駕駛者受驚、突然煞車或分神觀望,增加交通意外風險。

大批男女帶童觀看「非法煙花匯演」

網上同時流傳另一段接近1分鐘的影片,拍攝地點疑為一個遊樂場,多人在現場向天空燃放煙火,煙花在空中爆開,將附近夜空也照亮。片中可見多名男女及小童聚集,有人舉起手機拍攝「打卡」,其間煙花在近距離升空,現場不斷傳出孩童歡呼聲。

從片段所見,燃放位置與圍觀人群相距不遠,現場亦有遊樂設施及其他物件。若煙花突然傾側、提早爆炸或改變飛行方向,火藥、火花及高溫碎片均可能擊中在場人士,兒童尤其難以及時閃避。

影片沒有交代事件發生地點,亦未知煙花由何人帶到現場,以及警方有否接獲相關舉報。

寶康公園孩童以鐵盒「煲蠟」

此外,有市民中秋夜途經將軍澳寶康公園時,發現數名孩童圍着一個鐵盒,涉嫌把蠟燭放在盒內加熱「煲蠟」,附近未見家長或其他成年人看管。

「煲蠟」並非普通點蠟燭。蠟在高溫下熔化後,如有人把水倒入熱蠟,水分會迅速化成蒸氣,把燃燒中的蠟液濺向四周,火焰亦可能瞬間升高。滾燙蠟液一旦沾上皮膚,可造成嚴重燒傷;若附近有紙張、膠製遊樂設施或植物,亦有引發火警的可能。

康文署中秋前已宣布,於9月25日在轄下公園、公眾泳灘及燒烤場等加派人手巡邏,針對煲蠟、放孔明燈、亂拋垃圾及破壞植物等行為採取執法行動。

非法使用煙花最高罰20萬元囚一年

香港法例嚴格規管煙花及爆竹。根據《危險品條例》,煙花爆竹屬於危險品,任何人未獲批准而製造、貯存、運送或使用,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若有人肆意或疏忽燃放煙花爆竹,對他人造成損害或危險,亦可能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警方過往強調,非法燃放煙花不但觸犯法例,更可能危及人身及財物安全。

至於在康文署轄下遊樂場地煲蠟,根據《遊樂場地規例》,任何人不得在場內燃燒或熔化蠟,亦不得把液體灑在或潑在熱蠟上。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