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觀塘打擊停牌駕駛拘兩男 其中1人涉出示他人護照誤導警員等3罪
更新時間:07:22 2026-09-18 HKT
發佈時間:07:22 2026-09-18 HKT
發佈時間:07:22 2026-09-18 HKT
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昨日(17日)在區內展開代號「耀角」(GLOWINGHORNS)的行動,打擊停牌期間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警員在觀塘區先後截停兩輛目標私家車,拘捕兩名本地男司機。調查期間,有人涉嫌出示他人護照冒認身分,另一人則聲稱持有有效駕駛執照,惟出示的駕照已經失效。
33歲司機涉出示他人護照
警方經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在觀塘區不同地點鎖定兩輛目標私家車,並分別將其截停。
其中一輛私家車由一名33歲本地男子駕駛。警員調查後,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將他拘捕。
調查期間,該名司機聲稱沒有攜帶駕駛執照,其後向警員出示一本屬於他人的護照,企圖誤導執法人員身分。警方經核查後揭發事件,再以涉嫌「誤導警務人員」將他拘捕。
35歲男持失效駕照 涉行使虛假文書
至於另一輛目標私家車,其35歲本地男司機同樣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
據了解,男子接受調查時聲稱持有有效駕駛執照,並向警員出示一張駕照,惟警方查核後發現該駕照已經失效,遂再以涉嫌「行使虛假文書」將他拘捕。兩名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同一行動月初曾拘通緝司機
「耀角」是東九龍總區交通部針對停牌期間駕駛等違法行為所採取的專項執法行動。本月3日,警方亦曾在觀塘區截停一輛目標私家車,拘捕一名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的53歲男司機,並揭發他因未有按時向警方報到而遭通緝。該男子其後被落案起訴及提堂。
警方重申,「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均屬嚴重交通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監禁12個月及停牌12個月。
警方表示會繼續透過情報主導的執法行動,追查停牌期間仍然駕車的人士,並呼籲駕駛者切勿心存僥倖或以虛假資料誤導執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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