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抱幼童坐大髀駕駛 37歲電動車女司機涉危駕被捕
更新時間:18:29 2026-08-24 HKT
發佈時間:18:29 2026-08-24 HKT
發佈時間:18:29 2026-08-24 HKT
一輛掛有內地及香港車牌的電動私家車,早前於梨木樹邨健樹樓對開昂磡路馬路上行駛,其間女司機疑讓一名男童坐在其大髀上,險象環生。警方經調查後,今日(24日)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37條檢控該名37歲本地女司機,涉嫌「危險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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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人員留意到網上流傳一段短片,片段顯示一名女司機於8月21日下午駕駛一輛私家車沿梨木樹邨健樹樓對出昂磡路行駛時,容許一名幼童坐在其大腿上,事件中無人報稱受傷。
警方重申,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屬嚴重交通罪行,亦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罰款2.5萬元、以及停牌最少6個月。警方會繼續在各區進行執法行動,打擊其他交通違例事項,透過嚴厲執法確保道路暢通及保障市民安全,並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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