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立即播放 元朗區議員施駿興與女童非法性交罪成 還押10.27判刑 民青局委任監察委員會調查 元朗區議員施駿興涉2008年任小學話劇導師助手時,將11歲女學生帶至學校附近的公園,繼而伸手入女童校服內的胸圍下撫摸其胸部。兩年半後,施駿興再疑與該女童發展情侶關係,涉於天水圍單位內與女童性交。經審訊後,法官陳廣池今於區域法院裁定猥褻侵犯罪脫,但裁定施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名成立。施即時還押,案件押後至10月27日求情及判刑,期間法庭將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 39歲被告施駿興,被控於2008年1 港聞 5小時前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