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立即播放 新加坡遊學團爆粗後被炒 前校長李卓興入稟追校方96萬遣散費 校方拒和解 屯門新會商會中學前校長李卓興今年5月率團在新加坡交流期間,「爆粗」與當地保安爭執,其後遭校董會解僱。李卓興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認為校方無正當理由解僱,向校方申索代通知金等約96萬元。案件今作簡易提訊,主任審裁官沈其亮指,本案關鍵為李的不當行為是否足夠嚴重致即時解僱。校方拒絕和解,沈官遂排期於12月1日開審。 指校方無正當理由下解僱 申索人為李卓興,被告分別為新會商會中學法團校董會,以及僑港新會商會 港聞 3小時前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