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職員被指違保密協議披露機密檔案 香港學生輔助會入稟求禁制、刪除或交還

更新時間:17:49 2026-11-04 HKT
發佈時間:17:49 2026-11-04 HKT

香港學生輔助會轄下兒童之家有前職員早前投訴,指家舍資源不足、管理不當。香港學生輔助會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控3名荷蘭宿舍前職員今年4月至10月違反僱傭合約及保密協議等,私下下載、濫用或向媒體等第三方披露香港學生輔助會的機密檔案和紀錄,要求法庭禁制被告複印、分發、披露任何保密資訊,下令被告永久刪除或交還相關資料,披露知情媒體記者全名並宣誓確認。

原告香港學生輔助會,被告為前職員李秀英、陳穎琪及高穎詩。

入稟狀指,3名被告曾於竹園荷蘭宿舍任職,提供青少年住宿服務,今年4月至10月間未經授權下,私下將儲存在香港學生輔助會電腦伺服器、Microsoft 365 SharePoint和OneDrive系統的檔案和資訊,當中包括敏感的弱勢青少年個人資料、醫療和心理紀錄、以及荷蘭宿舍青少年住客檔案、內部行政和財務紀錄、員工紀錄、內部通告和戰略重建計劃,下載、轉發、刪除、濫用或向第三方包括媒體或在社交媒體平台上,披露香港學生輔助會的機密檔案和紀錄,違反了僱傭合約、保密協議、員工手冊、行為守則、隱含的忠誠和誠信義務,要求被告賠償,又要求法庭禁制被告複印、分發、披露任何保密資訊,下令被告永久刪除或交還相關資料,披露知情媒體記者全名並宣誓確認。

案件編號:HCA1880/2026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