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蔡天鳳出6060萬元買加多利山 鄺球收697萬元置業回贈

更新時間:11:58 2026-10-21 HKT
發佈時間:11:58 2026-10-21 HKT

28歲名媛蔡天鳳(Abby Choi)2023年2月疑遭殺害後碎屍肢解,蔡天鳳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前夫兄長鄺港傑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踏入第20日審訊,控方繼續傳召地產經紀黃德昇出庭作供,他確認涉案加多利山單位最終售價為6060.6萬元,另需繳交309.4萬元印花稅,他知道訂金由蔡天鳳出資,後來利嘉閣收到的13.5%佣金共818.18萬元,並在鄺球要求下把其中697.27萬元以支票形式給予鄺球作置業賀禮。

購加多利山單位 鄺球收697萬元「置業回贈」

地產經紀黃德昇確認涉案加多利山單位最終售價為6060.6萬元,公司內部成交文件上有黃德昇及鄺球的簽署,備註寫明利嘉閣佣金為6060.6萬元的13.5%,即818.18萬元。利嘉閣承諾會在成交後3個月內以支票形式給予鄺球置業賀禮697.27萬元,利嘉閣佣金便剩下120.9萬元。黃德昇指「招標時鄺生有查詢過置業回贈」,並在雙方商討下利嘉閣同意在收到佣金後給予鄺球697.27萬元,另確認事後鄺球確實收取了該筆回贈。

黃德昇在大律師戴偉奧盤問下指,鄺球購買加多利山單位時需要透過律師事務所向政府繳交309.4萬元印花稅,故鄺球共需支付約6300萬元才能成功購買加多利山單位。黃德昇憶述,他在2019年6月28日與鄺球見面約30分鐘處理買樓文件,當時鄺球提出相約在紅磡碼頭某餐廳見面,由於雙方已透過電話商討置業條款、買入價及回贈等事,見面時雙方主要是簽署文件,「解釋填左嘅資料、買家簽署咗嘅優惠、同埋付款嘅時間」,鄺球提供身份證副本及支票予他,並授權利嘉閣與發展商商議單位事宜。

地產代理黃德昇。蘇正謙攝
地產代理黃德昇。蘇正謙攝
地產代理黃德昇供稱,鄺球於加多利山物業交易中,收697萬元置業回贈。
地產代理黃德昇供稱,鄺球於加多利山物業交易中,收697萬元置業回贈。
鄺球的代表大律師戴奧偉。
鄺球的代表大律師戴奧偉。

黃德昇指,發展商收取標書後發出接納信,投標人需填妥文件,而他為保障客戶私隱,會寫下自己的電話及地址。辯方質疑黃德昇故意寫下假地址,黃德昇否認並解釋指,地產經紀在買家同意下一般會寫下個人或公司地址,不會寫下買家的私人電話或地址,而當時鄺球亦有同意此做法。黃德昇補充,當時他有要求鄺球在另一張紙上寫出其地址,而鄺球提供提供維港星岸單位的地址,惟他後來沒有保留該張紙。

全程只與鄺球見面 不知誰「幫佢俾嗰筆錢」

黃德昇稱他從2008年入行至今,一直保留所有成交文件,包括招標文件、合約、買家身份證副本等,並會按地產經紀指引向買家解釋文件,不會只提供文件便要求買家簽署。而他在2019年6月28日與鄺球首次見面,鄺球當日身穿灰色上衣及揹上斜揹袋。辯方指出鄺球當日根本沒有與黃德昇見面,黃德昇不同意,並指:「如果我同佢無見,點攞到支票同埋授權文件呢」。

黃德昇同意鄺球以支票形式完成支付6060.6萬元樓價,並在2019年7月完成支付309.4萬元印花稅,但「我都唔會知道邊個幫佢俾嗰筆錢」。黃在加多利山單位交易中只與鄺球接觸,「我當時係唔會認識姓蔡嘅小姐」,他確認鄺球以支票形式支付374萬元訂金,他曾問鄺球374萬元是由誰支付,鄺球則回答「新抱俾嘅」。

鄺港傑、鄺球、鄺港智同被控1項謀殺罪及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3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村屋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並在2023年2月21日至23日期間,於同地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三人否認謀殺罪,鄺港傑及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不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本案以英語進行,由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審理,控方由外聘資深大律師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及吳希樂、檢控官尹培軒代表,鄺港傑由大律師Trevor Beel代表,鄺球由大律師戴偉奧(Oliver Davies)代表,鄺港智由大律師安華暉(Andrew Raffell) 代表。

案件編號:HCCC198/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 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