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鄺港智稱汽車維修中 向友人兄長借車2周接送小孩
發佈時間:13:56 2026-10-13 HKT
28歲名媛蔡天鳳(Abby Choi)2023年2月疑遭殺害後碎屍肢解,蔡天鳳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前夫兄長鄺港傑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第15日審訊,案發前向鄺港智借出白色七人車的車主Norman出庭作供指,鄺港智是其弟弟Herman的朋友,鄺港智向其弟稱因車輛正在維修中,他需借車兩星期以接送小孩,Norman便決定借出車輛,讓車輛充電運作。鄺港傑在2023年2月7日下午到其家取車。
鄺港智借車稱用作接送小朋友
伍登輝(Ng Tang Fai Norman)供稱,他透過公司持有車牌號碼為VY9157的豐田Alphard白色七人車。他日常與鄺港智沒有交集,而其弟弟Herman Ng Deng Hao是鄺港智的朋友,他透過弟弟認識鄺港智,聽說鄺港智從商,3人曾共餐及閒聊,但他與鄺港智從沒生意來往。伍指弟弟長居加拿大及中國內地,而鄺港智在2023年聯絡其弟,「細佬話Alex(鄺港智)想借架車,佢哋架車維修中,要架車接送小朋友」。
伍登輝指,其車輛「成日都放喺度無用」,而且「成日無電」,他便同意借出車輛予鄺港智,伍登輝亦問准父親。伍登輝妻子當時正懷孕,「好快要番架車」,故表明只會借出車輛2星期。控方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鄺港傑在2023年2月7日下午7時許駕車到伍家,伍聽到「有人話攞車」,遂問到來的鄺港傑是否鄺港智友人,鄺港傑回答「係」。
否認弟弟與鄺港智是生意伙伴
伍當時已把車輛鎖匙放在車內,讓鄺港傑駛走車輛,兩人便道別,而鄺港傑駕駛到伍家的車輛內有另一人。代表鄺港智的大律師安華暉指伍不在乎其豐田Alphard白色七人車,伍指沒有人用該車,該車也沒電,他得知鄺港智的車輛在維修中,所以他決定借給鄺港智,他表示他妻子懷孕中,需盡快取回車輛。安華暉指,Herman曾要求鄺港智協助維修伍借出的車輛電池。
安華暉另指,Herman與鄺港智是生意伙伴,伍登輝則指他不認為兩人是生意伙伴,Herman也表明兩人不是生意伙伴,他只知道Herman與鄺港智兩人是經常見面的朋友。惟伍登輝指他難以聯絡其弟弟Herman,當他找Herman時,Herman往往兩星期後才回覆。
鄺港傑、鄺球、鄺港智同被控1項謀殺罪及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3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村屋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並在2023年2月21日至23日期間,於同地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三人否認謀殺罪,鄺港傑及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不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本案以英語進行,由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審理,控方由外聘資深大律師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及吳希樂、檢控官尹培軒代表,鄺港傑由大律師Trevor Beel代表,鄺球由大律師戴偉奧(Oliver Davies)代表,鄺港智由大律師安華暉(Andrew Raffell) 代表。
案件編號:HCCC198/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 黃巧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