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涉於的士站拒載被票控 事主供稱司機重覆「要去佐敦接老婆」

更新時間:13:53 2026-08-05 HKT
發佈時間:13:53 2026-08-05 HKT

的士司機涉嫌去年在尖沙咀圓方的士站拒載,被票控的士拒絕租用,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女事主供稱當日的士駛至上客區,她看到「For Hire」的紅色牌升起,遂欲打開車門上車。惟司機重覆表示「要去佐敦接老婆」,又要求事主在近佐敦的地方下車。事主感詫異,司機最終駛走,未有接載事主或其他人。被告盤問時質疑當日滂沱大雨,事主可能看不到他已「冚旗」,事主否認。案件下午續審。

被告連大為,被票控一項的士拒絕租用罪,他今日自行行事。女事主姜茵茵(音譯)供稱於去年6月13日晚上約7時47分,在圓方北區的士站上客區等候的士,前方不遠為落客區。她見到被告駕駛的士在落客區落客後,「屈返入嚟上客區」,姜見到「For Hire」的紅色牌升起,遂在的士停下後「理所當然,我就去開後面車門」。

「要去佐敦接老婆」

姜續憶述,被告搖低左前方車窗並問姜去哪裡,姜回應去油麻地,而被告再問「近唔近佐敦?」,姜表示不知道。被告解釋「要去佐敦接老婆」,姜形容當時覺得詫異,但無特別理會。姜欲打開車門,被告表示被告續表示「如果一定要上車,介唔介意喺近佐敦嘅地方落車,因為佢要去接老婆」。姜呆了一會兒,有另一名男子從後拖著行李上前,向被告稱「去旺角好近,可唔可以俾我上車」,惟被告搖頭後便駛走,姜坦言「我無堅持要搭囉」。姜隨後作出投訴,她事前不認識被告。

案件編號:KCS31547/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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